
舊時反動統治者對人民暴6*動的誣稱。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一編第四章第三節:“﹝ 梁國 ﹞民衆實在無法再這樣生活下去,于是不顧統治者的嚴刑峻法,舉行了暴6*動。 秦國 趁機并吞了 梁國 。這就是史書上所說的‘民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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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潰”是一個曆史術語,其含義和背景如下:
“民潰”指舊時反動統治者對人民暴動的誣稱。該詞帶有明顯的貶義色彩,是統治者為了将民衆反抗行為定性為“失控”或“混亂”而使用的表述,旨在否定其正當性。
字義:
語境:
典型事件: 根據郭沫若《中國史稿》記載,春秋時期梁國民衆因嚴刑峻法、重稅壓迫而暴動,秦國趁機吞并梁國,史書将此事件稱為“民潰”。
文學引用: 宋代魏了翁的詩句“聞說奔軍闖阆州,餘州民潰去如流”也提及“民潰”,側面反映了該詞在曆史文獻中的使用。
“民潰”本質是統治階層對民衆反抗的污名化表述,反映了古代階級矛盾與話語權的不平等。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可參考郭沫若的《中國史稿》或相關古代文獻。
《民潰》是一個由兩個字組成的詞語,包含了姓氏“民”和動詞“潰”。
它的意思是指“人民潰敗,軍隊士兵潰散”的狀況。通常用來形容戰争、沖突或災難中,人民或軍隊失去組織、紀律性,導緻敗退或潰散的情景。
《民潰》的拆分部首為“氵”(水部)和“鬼”(鬼部)。
它的筆畫總數為15畫,其中“民”為5畫, “潰”為10畫。
《民潰》一詞最早出現在《漢書·董仲舒傳》中,用來形容戰國時期楚國内亂的情景。
《民潰》的繁體字為「民潰」。
在古代文獻、碑刻或古籍中使用的《民潰》的漢字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通常會采用古篆字體、隸書或行書的樣式。
1. 在那場戰争中,軍隊潰敗,人民民潰。
2. 遇到災難時,人們驚慌失措,仿佛民潰一般。
民衆、民主、潰散、潰退、潰亂
敗退、瓦解、潰散
整齊、井然、有序、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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