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彈響手指。《資治通鑒·唐僖宗中和二年》:“左右小有異議者,輒為 用之 陷死不旋踵,但潛撫膺鳴指,口不敢言。” 胡三省 注:“鳴指,即彈指也。”《五燈會元·七佛·釋迦牟尼佛》:“ 文殊 遶女人三帀,鳴指一下,乃托至 梵天 ,盡其神力而不能出。”
“鳴指”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彈響手指,常見于曆史文獻和詩詞中,具體解釋如下:
“鳴指”指通過手指彈動發出聲響的動作,常用于表達特定情緒或傳遞信號。該詞由“鳴”(發出聲音)和“指”(手指)組合而成,字面即“用手指發聲”。
曆史典籍
詩詞引用
“鳴指”不僅是物理動作,在不同語境中承載多重意義:
“鳴”單獨使用時,多指鳥獸鳴叫或物體發聲(如鳴笛、雷鳴),引申為“表達意見”(如百家争鳴)。但“鳴指”特指手指動作,需結合上下文理解其引申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資治通鑒》《五燈會元》等原始文獻,或參考詩詞注解。
《鳴指》是一個常見的成語,意為以手指做聲音發出的标志,通常表示召喚或命令。這個成語常常用來形容驚人的能力或者出色的技巧。
《鳴指》的拆分部首是鳥和手,它的總筆畫數是15畫。
《鳴指》這個成語來源于中國古代的傳說故事。相傳,古時候有位神奇的音樂家名叫羿人,他能夠用手指發出美妙的音樂聲。當他鳴指時,傳說中的神鳥鳳凰就會降臨,為人們帶來吉祥和好運。人們将這種召喚神鳥的能力形容為“鳴指”,後來這個成語就逐漸流傳下來。
《鳴指》的繁體字是「鳴指」。
《鳴指》這個成語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為「鳴指」。
他的琴技如此精湛,彈奏時仿佛能鳴指一下,引得觀衆們陶醉其中。
- 指導、指南、指紋、指點、指責、指引。
- 示意、示範、顯示、出示。
- 忽略、忽視、不顧、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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