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射箭。骹,同“ 髇 ”,響箭。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三》:“又述劇盜 李志鴻 之言曰:吾鳴骹躍馬三十年,所劫奪多矣,見人劫奪亦多矣。”
“鳴骹”是漢語中對響箭的别稱,又作“鳴髇”,是古代軍事活動中用于發號施令的箭矢類武器。其詞源可追溯至漢代典籍,《史記·匈奴列傳》記載匈奴冒頓單于“作為鳴镝,習勒其騎射”,此處“鳴镝”即“鳴骹”的同義詞,指箭镝裝有發聲裝置,射出時可發出尖銳聲響,兼具實戰與信號傳遞功能。
從構詞角度分析,“鳴”指聲響,“骹”本義為胫骨,引申為器物末端尖銳部分。二者組合後,特指箭矢尾部能發聲的構造。唐代詩人柳宗元在《铙歌鼓吹曲·泾水黃》中描述“電火戰,擊鳴髇”,印證了其在戰場上的實際應用。
古代文獻中,“鳴骹”常與軍事行動關聯。例如《漢書·匈奴傳》注引應劭曰:“髇,響箭也。”宋代類書《太平禦覽·兵部》亦載:“鳴骹,所以通號令也。”可見其作為古代軍隊指揮工具的重要地位。其形制通常為金屬箭頭中空,内置發聲裝置,飛行時氣流通過産生哨音,具有明确的戰術标識作用。
“鳴骹”是一個較為生僻的古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古代軍事或狩獵中的一種特殊箭矢,具體含義如下:
“鳴骹”指帶有發聲裝置的箭,即“響箭”。這種箭在射出時,因箭身設計(如镂空結構或附加的骨哨)會發出尖銳的呼嘯聲,故稱“鳴骹”。“骹”本義為胫骨或物體末端尖銳部分,此處代指箭矢。
唐代柳宗元《铙歌鼓吹曲·東蠻》中有“突然臂鞴落,誰能複拘鉗?鳴骹直上一千尺,天靜無風聲更幹”之句,描寫響箭破空而上的場景,突顯其淩厲聲響。
鳴骹不僅是實用工具,也象征古代工藝智慧與戰争藝術,常出現在邊塞詩或曆史文獻中,體現冷兵器時代的戰術特色。
若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說文解字》對“骹”的注解或曆代兵書中的器械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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