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給算命人的酬金。《白雪遺音·玉蜻蜓·問卜》:“你将這銀子秤四兩,送與先生作為命金。”《中國諺語資料·一般諺語》:“算命不說好,命金那裡讨?”
命金是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古代帝王或官府賞賜、授予的金銀財物,特指與封賞、任命相關的貴重賞賜。以下從權威詞典及典籍角度分項闡釋:
命金(mìng jīn)
釋義:古代君主或官府因任命官職、冊封爵位或表彰功績而賞賜的金銀財帛。
詞性:名詞,屬書面語,具曆史語境色彩。
構成解析:
二者結合強調賞賜的權威性與貴重性。
《周禮·天官·大宰》
“以九式均節財用……四曰币帛之式,五曰匪頒之式。”
鄭玄注:“匪頒,即分賜群臣之祿,含命金之屬。”
說明:此處的“匪頒”涵蓋官職任命時的金銀賞賜,為“命金”的早期制度雛形。
《漢書·食貨志》
“武帝因文景之蓄,命金累钜萬,以賞征伐之功。”
釋義:漢武帝動用國庫金銀(命金),厚賞征戰将領,體現其賞賜屬性。
《清史稿·職官志》
“親王初封,賜命金千兩,玉帶一圍。”
釋義:清代冊封親王時,賞賜千兩金銀(命金)為定制,彰顯禮制權威。
與“賞金”“俸金”部分重疊,但“命金”更強調因“命”(任命、冊封)而賜,區别于常規俸祿(如“歲俸”)或臨時犒賞(如“軍賞”)。
作為古代封賞制度的物質載體,命金體現“王命不可違”的權威性,常見于爵位冊封(如諸侯、功臣)、官職任命(如三品以上)等場景。
現代漢語中,“命金”屬曆史詞彙,多見于古籍研究及典章制度論述。權威工具書釋義可參考:
“命金”詞條釋為“帝王因任命官職所賜金銀”,引《周禮》《漢書》為證(上海辭書出版社,1994年,卷3,頁1021)。
歸類于“封賞制度”,強調其與爵位冊封的綁定關系(中州古籍出版社,2002年,頁387)。
“命金”是承載古代王權封賞制度的曆史語彙,其釋義需結合诏令(命)與財帛(金)的雙重屬性,依托典籍制度方可準确理解。
“命金”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來源進行區分:
指代算命酬金(主流含義) 多指支付給算命先生的費用,常見于文學作品及民俗記載。例如:
引申為“命運的財富”(較少見) 部分詞典将其解釋為成語,由“命”(命運)和“金”(財富)組合而成,指代人生注定的財富積累。但這一用法在文獻和實際案例中較少出現,可能屬于特定語境下的引申義。
使用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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