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導,告誡。 宋 程洵 《滕府君行狀》:“及擢第守四方,則又日以異時裡閭所見聞、人情之誠僞、事理之是非誨飭之,由是二子克自樹立,為時所稱。”
誨饬(huì chì)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由“誨”與“饬”二字組成,其核心含義指通過教導、訓誡使人端正言行,達到規勸與整肅的目的。以下從語義、用法及權威來源角度分述:
誨(huì)
本義為“教導、誘導”,《說文解字》釋:“誨,曉教也。” 強調以言語開導使人明理。如《論語·述而》載:“學而不厭,誨人不倦。”
來源: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整理本(2013)。
饬(chì)
本義為“整頓、整治”,《說文解字》釋:“饬,緻堅也。” 引申為誡勉、約束行為。如《漢書·禮樂志》:“饬身正行,防遏奢淫。”
來源:班固《漢書》中華書局點校本(1962)。
“誨饬”融合“教誨”與“整饬”雙重動作,特指通過嚴肅的教導規範他人行為,使其符合禮法或道德準則。其用法多見于古代文獻,強調教育者的權威性與受教者的遵從性。
示例:
“父兄誨饬子弟,務使恪守家訓。”
(譯:長輩教導規誡後輩,務必使其嚴格遵守家族訓導。)
權威釋義參考:
《漢語大詞典》将“誨饬”釋為:“教誨戒饬。” 指出其包含“訓導”與“告誡”的雙重作用,多用于尊長對晚輩的嚴肅教育場景。
來源: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4)。
《明史·職官志》載:
“翰林院侍講掌誨饬太子,導以德義。”
(譯:翰林院侍講負責教導太子,以道德仁義規範其言行。)
來源:張廷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1974)。
“誨饬”是融合教導與規誡的古漢語詞,強調通過權威性教育實現行為整肅,其語義承載了中國傳統禮教文化中“教化為先”的治理理念。
“誨饬”是一個古漢語詞彙,拼音為huì chì,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解釋如下:
該詞可見于宋代程洵的《滕府君行狀》:“及擢第守四方,則又日以異時裡閭所見聞、人情之誠僞、事理之是非誨飭之,由是二子克自樹立,為時所稱。”
(譯文:當(滕府君)考中進士并任職地方時,常以平日鄉裡的見聞、人情的真僞、事理的是非來教導子女,使他們在當時以自立聞名。)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擴展用法,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文言文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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