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吐蕃 稱騎馬傳遞消息或傳送公文的人。 宋 錢易 《南部新書》乙:“ 蕃 中飛鳥使,中國之驛騎也。” 明 王志堅 《表異錄·軍旅》:“ 吐蕃 陷 麟州 ,虜将 徐舍人 ,會飛鳥使至,召其軍還,飛鳥使,猶傳騎也。”
飛鳥使是古代中國與吐蕃交往中出現的特殊信使稱謂,專指以快馬傳遞軍情或外交文書的通信人員。該詞最早見于唐代文獻記載,字面含義取自"飛馳如鳥"的意象,用以形容其傳遞速度迅捷的特點。
從職能屬性分析,飛鳥使具有三重特征:
一、軍事通信職能。據《舊唐書·吐蕃傳》記載,吐蕃政權建立初期,為強化對遼闊疆域的控制,"置驿于國中,以飛鳥使馳命",通過驿站系統實現軍令的快速傳遞。
二、外交使節屬性。開元年間唐蕃會盟時,雙方約定"每通表疏,以郵傳相達",這裡的郵傳使者即包含飛鳥使的職能範疇,承擔着國書遞送與外交溝通任務。
三、情報偵察功能。敦煌出土的吐蕃曆史文書顯示,這類信使除傳遞文書外,還兼負"觀星辰、查地勢"的偵察職責,為軍事行動提供地理情報支持。
該職官制度在宋元時期逐漸演變為"急遞鋪"系統,但"飛鳥使"作為特定曆史名詞,仍保留在《資治通鑒》《冊府元龜》等典籍中,成為研究古代邊疆通信制度的重要語料。現代學者考證指出,其運作模式對研究7-9世紀亞歐大陸的驿傳體系具有關鍵參考價值。
“飛鳥使”是一個曆史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飛鳥使”指古代吐蕃(今西藏地區)對騎馬傳遞消息或公文的人員的稱呼。該詞由“飛”“鳥”“使”三字構成:
部分資料(如)提到該詞引申為“才能出衆的人”,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古籍,可能是現代對字面的引申解讀,需謹慎使用。
該詞現已罕用,主要用于曆史文獻或古代軍事制度研究。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南部新書》《表異錄》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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