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管樂器。葭,通“ 笳 ”。 漢 張衡 《西京賦》:“發引和,校鳴葭,奏《淮南》,度《陽阿》。”
(2).吹奏笳笛。《文選·謝靈運<九日從宋公戲馬台集送孔令詩>》:“鳴葭戾朱宮,蘭巵獻時哲。” 李周翰 注:“葭,笛也。天子行,鳴笛引路也。”參見“ 鳴笳 ”。
鳴葭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由“鳴”與“葭”二字構成,具有以下三層釋義:
一、字源解析 “鳴”本義為鳥獸發聲,《說文解字》注“鳥聲也”,後引申為器物振動發聲。“葭”特指初生蘆葦,《詩經·秦風》有“蒹葭蒼蒼”的記載,《毛傳》釋為“蘆之初生者”,其莖中空可制樂器。
二、禮樂儀式中的樂器 漢代起“鳴葭”專指笳類吹奏樂器。《後漢書·禮儀志》記載“鳴葭”為帝王出行儀仗所用,其聲悲怆,多用于鹵簿鼓吹。宋代郭茂倩《樂府詩集》收錄《朱鹭》篇,注“吹鳴葭”即此類樂器演奏。
三、詩詞意象的演變 唐代文人賦予“鳴葭”秋日意象,如李峤《八月奉教作》寫“曉漏吟葭細”,以蘆葦笛聲喻寒涼節氣。宋代陸遊《秋日郊居》更将“風卷鳴葭”與“雁落平沙”對仗,構成典型秋景圖。
按《漢語大詞典》(第二版)詞條釋例,該詞現代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和古詩詞鑒賞領域,日常生活已罕用。
“鳴葭”一詞的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1. 基本詞義
2. 文學例證
該詞多見于漢魏六朝文獻:
3. 其他引申
在姓名學中,“鳴”象征表達與才華,“葭”則取蘆葦的堅韌與生機,組合後寓意積極向上、聲名遠播。
“鳴葭”兼具樂器名稱與演奏動作的雙重含義,并在文學與命名文化中衍生出豐富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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