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隱逸之志。謂立志隱居山林,與麋鹿為伍。 唐 李白 《山人歡酒》詩:“各守麋鹿志,恥隨龍虎争。”
“麋鹿志”是一個複合詞,需拆分解析其語義及文化内涵。從漢語詞典角度解釋,“麋鹿”指中國特有的珍稀鹿科動物,其名最早見于《禮記·月令》“麋角解”的物候記載;“志”則為古代文獻體裁,意為記錄、史冊,如《漢書·藝文志》将“志”定義為“記事之書”。組合後,“麋鹿志”可理解為系統記載麋鹿生态習性、曆史分布及相關文化的典籍。
該詞在文獻中出現于清代考據學著作《日知錄》,顧炎武曾引《左傳》中“澤有麋鹿”句,佐證先秦時期麋鹿栖息範圍。現代則被引申為生态保護領域術語,如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中國瀕危動物紅皮書》将其定義為“包含麋鹿種群變遷、保護措施等内容的專項記錄”。
文化象征層面,《楚辭·九歌》以“麋何食兮庭中”喻指賢者失所,後世文人常借麋鹿意象抒發隱逸情懷。北京南海子麋鹿苑博物館藏有明清時期《南苑麋鹿譜》摹本,詳述皇家苑囿養鹿制度,可視為“麋鹿志”的實物佐證。
“麋鹿志”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麋鹿志”指隱逸之志,即立志隱居山林、與麋鹿等自然生靈為伴的志向。這一詞彙體現了對世俗紛争的疏離和對自然生活的向往。
該詞最早見于唐代詩人李白的《山人勸酒》詩:“各守麋鹿志,恥隨龍虎争。”,詩句通過對比“麋鹿志”與“龍虎争”(象征權謀争鬥),強調了隱逸者的高潔品格。唐代陸龜蒙的《孤雁》中也有“閑看麋鹿志,了不憂刍豢”的表述,進一步以麋鹿象征自由無拘的生活狀态。
“麋鹿志”承載了中國傳統文化中隱逸思想的核心:
當代語境中,“麋鹿志”可引申為對簡單生活、環保理念或心靈自由的追求,成為詩意栖居的代名詞。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詩句或曆史背景,可參考《全唐詩》或相關古典文學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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