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吉兆相因襲。《左傳·襄公十三年》:“先王蔔征五年而歲習其祥。祥習則行,不習則增修德而改蔔。” 杜預 注:“五年五蔔皆同吉,乃巡狩。” 南朝 宋 顔延之 《車駕幸京口侍遊蒜山作》詩:“嶽濱有和會,祥習在蔔征。”
祥習是一個由“祥”與“習”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需從漢字本義及構詞邏輯進行解析。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祥”指吉祥、吉兆,如《說文解字》載“祥,福也”,多用于形容祥瑞之兆;“習”在《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中解釋為“反複練習、熟悉”,如《論語》所載“學而時習之”,引申為習慣、習俗之意。
從語義學角度分析,“祥習”可理解為兩類釋義脈絡:其一指代具有祥瑞屬性的習俗,即世代相傳的吉慶民俗活動,如《中國民俗大典》記載的春節貼福字、端午挂艾草等傳統;其二可解作對祥瑞文化的研習傳承,如《非物質文化遺産研究》中提及的民間手工藝人通過師徒制延續祥紋繪制技藝的案例。
需要特别說明的是,該詞未被《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等權威工具書單獨收錄,建議在正式文本中使用時輔以語境說明。對于學術研究需求,可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纂的《新華成語大詞典》中相關詞條組合規律進行深度考據。
“祥習”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吉兆相因襲
源于古代占卜文化,指連續多次占卜均顯示吉兆,引申為吉祥征兆的延續。例如《左傳·襄公十三年》記載:“先王蔔征五年而歲習其祥。祥習則行”,意為五年占卜均吉,方可行動。
吉祥習俗
現代引申為與慶祝活動相關的吉祥傳統,如春節貼春聯、放鞭炮等,表達對幸福生活的祈願。
若需進一步考證古典文獻或民俗案例,可參考《左傳》及地方風俗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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