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婚。 南朝 梁 沉約 《奏彈王源》:“ 吳郡 滿璋之 ,相承雲是 高平 舊族, 寵 奮 胤胄,家計溫足,見託為息 鸞 覓婚。”
“覓婚”是一個漢語詞語,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覓婚(拼音:mì hūn)指尋找合適的對象結婚,也可理解為主動求婚。由“覓”(尋找)和“婚”(婚姻)組成,強調主動尋求婚姻伴侶的行為。
詞義核心
側重于“主動尋找”的過程,常見于描述單身者為結婚而積極物色伴侶的狀态。
曆史淵源
最早見于南朝梁代沉約的《奏彈王源》,文中提到“見託為息鸞覓婚”,意為委托他人為子女求婚。
現代用法
現代語境中多用于書面表達,如“大齡青年忙于覓婚”,帶有一定文雅色彩,口語中較少使用。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南朝文獻《奏彈王源》原文。
覓婚是指尋找適合結婚的對象,即找對象結婚。這個詞在現代漢語中經常被使用,特别是在單身人士中。
覓(mì):是由“廣”和“目”兩個部首組成,總共有9畫。
婚(hūn):是由“女”和“昏”兩個部首組成,總共有11畫。
覓婚一詞的來源并沒有确切的文獻記載,它是根據漢字的結構和意義衍生而來的新詞。在繁體字中,覓(覓)和婚的字形并沒有變化。
在古代寫法中,覓的字形與現代略有不同。古代常用的覓字寫作“覓”,婚字的寫法基本保持不變。
1. 他在覓婚,希望能找到一個永遠相伴的伴侶。
2. 這個年輕人已經覓婚多年了,但始終沒有遇到合適的人。
3. 對于他們來說,覓婚是一種挑戰,因為他們要在衆多的單身人士中找到自己的另一半。
覓愛、覓友、覓緣、覓才、覓求
尋婚、找伴、尋愛、結婚
離婚、分手、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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