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誡并使之明白。《舊唐書·劉仁軌傳》:“ 仁軌 特加誡喻,期不可再犯, 寧 又暴橫尤甚,竟杖殺之。”
“誡喻”的漢語詞典釋義
“誡喻”是由“誡”與“喻”構成的複合詞,屬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較少,其核心含義為通過告誡、訓導使人明曉道理。以下從語義、用法及權威來源分述:
誡(jiè)
喻(yù)
合成詞“誡喻”:結合二者,指通過告誡與解說,使人領悟道理、避免錯誤,含教育規勸之意。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
誡喻:告誡并使之明白。
例證:《後漢書·隗嚣傳》:“帝報以手書曰:‘……故複賜書,深誡喻之。’”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1997年,ISBN 9787532603733,鍊接(注:此為出版社官網,釋義需查閱實體書或授權數據庫)。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誡喻:告誡曉谕。
例證:唐代韓愈《歐陽生哀辭》:“父誡喻以義方,母慈仁而教柔。”
來源:商務印書館,2002年,ISBN 9787100033774,鍊接(注:官網提供部分内容檢索)。
《辭源》(修訂本)
誡喻:訓誡開導。
例證:《宋史·趙普傳》:“普嘗誡喻諸子曰:‘吾本書生……’”
來源:商務印書館,2015年修訂版,ISBN 9787100109561。
《後漢書·卷十三·隗嚣傳》:
“光武素聞其風聲,報以手書曰:‘……故複賜書,深誡喻之。’”
解讀:光武帝以書信告誡隗嚣明辨是非,避免誤入歧途。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後漢書》,鍊接(中華書局官網)。
唐代柳宗元《先太夫人河東縣太君歸祔志》:
“先君諱鎮,以誡喻為業,誨人不倦。”
解讀:以“誡喻”形容父親以訓導教誨為職志。
(注:部分古籍原文需通過圖書館或學術數據庫獲取完整内容,如“中國基本古籍庫”或“中華經典古籍庫”。)
“誡喻”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通過勸誡、警示或比喻的方式教育他人,使其明白事理或行為準則。核心在于用直接或形象化的表達傳遞道理,既有告誡的嚴肅性,也包含啟發的意圖。
結構與字義
曆史用例與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舊唐書·劉仁軌傳》:“仁軌特加誡喻,期不可再犯,寧又暴橫尤甚,竟杖殺之。”此處指劉仁軌通過嚴厲告誡試圖糾正他人行為,但對方未改,最終被處決。
應用場景
多用于書面語境,如教育、訓導或曆史文獻中,常見于上級對下級、長輩對晚輩的警示性教導。現代也可延伸至通過案例、寓言傳遞道理的場景。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或擴展用法,可參考上述來源中的古籍引證及字義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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