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誡并使之明白。《舊唐書·劉仁軌傳》:“ 仁軌 特加誡喻,期不可再犯, 寧 又暴橫尤甚,竟杖殺之。”
“誡喻”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通過勸誡、警示或比喻的方式教育他人,使其明白事理或行為準則。核心在于用直接或形象化的表達傳遞道理,既有告誡的嚴肅性,也包含啟發的意圖。
結構與字義
曆史用例與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舊唐書·劉仁軌傳》:“仁軌特加誡喻,期不可再犯,寧又暴橫尤甚,竟杖殺之。”此處指劉仁軌通過嚴厲告誡試圖糾正他人行為,但對方未改,最終被處決。
應用場景
多用于書面語境,如教育、訓導或曆史文獻中,常見于上級對下級、長輩對晚輩的警示性教導。現代也可延伸至通過案例、寓言傳遞道理的場景。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或擴展用法,可參考上述來源中的古籍引證及字義分解。
誡喻是指通過警示、勸導的方式,對他人進行規勸、告誡或批評教育的言辭或文字。
誡喻的部首為讠,拆分後的筆畫數為3。
《誡喻》一詞源于古代漢語,最早見于《周書·明堂》:“父誡喻其子,子悟其中。”
在繁體字中,誡字的寫法為誡。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誡字的寫法相對簡化,上部為言字,下部為介字,整體形狀更加整齊。
1. 老師對學生說:“切記要努力學習,這是你們前進的誡喻。”
2. 他一直以自己父親的誡喻為榜樣,積極向上。
誡言、警誡、誡勉、告誡、告訓
勸戒、忠告、告誡
褒獎、稱贊、褒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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