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make bold]∶ [言行] 不顧地位、能力、場合是否適宜(多用做謙詞)
冒昧陳辭
(2) [venture]∶大膽地提供或提出 [意見或看法] (多用做謙詞)
不揣冒昧
(1).冒犯,無知而妄為。多用于自謙。《後漢書·李雲傳》:“故敢觸龍鱗,冒昧以請。”《晉書·滕修傳》:“不勝愚情,冒昧聞訴。” 宋 蘇轍 《三論分别邪正劄子》:“臣不勝區區冒昧聖聽,伏竢誅譴。”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陳侍禦奏摺》:“謹不揣冒昧,效茲一得。”
(2).引申為魯莽輕率。《朱子語類》卷七六:“今行險徼倖之人雖知險阻,而猶冒昧以進。”《明史·楊恂傳》:“使大臣清節素孚,彼安敢冒昧如此?” 徐特立 《由巴黎緻湘學界書》:“謂無技術及法語,又無學費者,不可令其冒昧來往。”
(3).猶苟得。 宋 蘇轼 《答陳季常書》:“自數年來,頗知内外丹要處。冒昧厚祿,負荷重寄,決無成理。”
(4).猶埋沒。《白雪遺音·馬頭調·望夫山》:“奴説奴是冷落的香閨(獨自守孤幃)。為甚麼将俺恩情都冒昧?”
“冒昧”是現代漢語中常見的謙辭,多用于自述情境中表達言行欠斟酌的歉意。根據《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第7版)的定義,“冒昧”指“言行輕率,不顧及是否合適”,核心語義包含兩層:一是行為主體對自身言行的輕率性有明确認知,二是該行為可能超出應有的界限或禮儀規範。
從構詞法分析,“冒”字本義為“蒙蓋前行”,《說文解字》釋作“冡而前也”,引申為魯莽、沖撞;“昧”字原指光線昏暗,《玉篇》解為“冥也”,後衍生出“不明事理”的引申義。二者組合構成并列式複合詞,整體語義聚焦于“因思慮不周而産生的失禮行為”。
該詞的典型用法包括:
權威文獻中可見其規範用例,《紅樓夢》第三回有“冒昧造訪”的描述,現代官方文書如《國務院公文處理辦法》亦規定“請示類公文須避免冒昧之請”。語義相近詞彙包括“唐突”“孟浪”,反義詞則為“審慎”“持重”。
“冒昧”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mào mèi,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通過以上分析,可全面理解“冒昧”的謙辭屬性及引申含義,使用時需結合具體語境靈活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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