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沒查利”。謂言語不實。 元 王實甫 《西廂記》第二本第三折:“沒查沒利謊僂儸,你道我宜梳妝的臉兒吹彈得破。” 王季思 校注:“‘沒查利’即‘賣查梨’,《誠齋樂府·曲江池》劇第一折《鵲踏枝》曲:‘你休要賣查梨,不誠實。’《雍熙樂府》卷四《點絳脣·妓者嗟怨》套:‘一半兒查梨一半兒謊。’與此用法正同,蓋并謂言語不實也。”
“沒查沒利”是一個源自古典文學的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資料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該詞指言語不實、賣弄是非,常用于形容說話缺乏根據或故意誇大其詞。例如《西廂記》中“沒查沒利謊偻㑩”即諷刺對方言語虛浮。
出處與用法
最早見于元代王實甫的《西廂記》第二本第三折,明清學者如王伯良、王季思等均對此有過注解,認為其與方言“賣查梨”相關,暗含“不誠實”之意。
方言考據
現代學者提出,“沒查沒利”可能是北方方言“沒咋哩”(意為“沒怎麼樣”)的轉音,強調言語缺乏實際内容或依據。
變體與關聯詞
該詞在文獻中亦寫作“沒查利”或“賣查梨”,均指向“言語虛浮”的核心含義。例如明代戲曲《曲江池》中“賣查梨”直接與“不誠實”關聯。
現代適用性
如今該詞多用于文學或方言研究領域,日常口語較少使用。其結構“沒…沒…”保留了古漢語否定強調的特點,類似“沒頭沒腦”等表達。
該成語既反映了古典戲劇語言特色,也體現了方言演變對詞彙的影響。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西廂記》原文及方言研究文獻。
“沒查沒利”是一個常用的成語,形容做事情沒有經過查證或者沒有做出充分的準備,所以難以取得成功或者獲得利益。
“沒查沒利”由3個字組成,分别是“沒”、“查”和“利”。其中,“沒”字的部首是“一”,筆畫數為4;“查”字的部首是“木”,筆畫數為5;“利”字的部首是“刀”,筆畫數為7。
“沒查沒利”這個成語的來源比較難以查明,但在現代漢語中已經非常常見并且被廣泛使用。在繁體中,“沒查沒利”這個成語的寫法是「沒查沒利」。
在古時候,漢字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然而,關于“沒查沒利”這個成語在古代的具體寫法,目前沒有明确的資料可以證實。
1. 他一時着急,草率行動,沒查沒利,最後落了個夾縫生存的下場。
2. 這個項目沒有經過詳細的調研和準備,沒查沒利,結果遭到了巨大的損失。
組詞:沒有頭緒、毫無理由、漫無目的
近義詞:馬虎從事、粗心行事、輕率從事
反義詞:謹慎從事、慎重行事、周密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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