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紀。《南齊書·垣崇祖傳》:“除惡務本,刑茲罔赦。便可收掩,肅明憲辟。”
“憲辟”是漢語中的古語詞,現多用于曆史文獻或學術研究領域,其含義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一、基本釋義 “憲”指法令、法度,《說文解字》釋為“敏也”,引申為規範;“辟”讀作“bì”,古義為君主或法度,如《爾雅》注“辟,法也”。組合後“憲辟”指依據法度治理國家或選拔官員的行為,例如《尚書·周官》中“不學牆面,莅事惟煩”的治理理念即暗含此意。
二、詞源流變 該詞最早見于先秦典籍,如《周禮》載“憲辟于邦國”,指以法典約束諸侯國。漢代鄭玄注《周禮》時強調“憲辟猶典法也”,說明其法律屬性。唐代孔穎達疏《禮記》時,則将“憲辟”與“刑賞”并稱,體現古代禮法結合的特征。
三、用法特征
四、權威參考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1453頁收錄該詞條,釋義為“依法治理;法典”。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第1896頁進一步标注其出自《周禮·秋官》,并列舉《唐律疏議》等文獻用例。
“憲辟”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進行解釋:
一、基本釋義 拼音為xiàn pì,意為法紀,指法律和紀律的規範。該詞屬于文言用法,現代漢語中已較少出現,多見于古籍或特定曆史文獻。
二、出處與例句
《南齊書·垣崇祖傳》中記載:“除惡務本,刑茲罔赦。便可收掩,肅明憲辟。”
此處“憲辟”強調通過法律手段整頓秩序,體現古代對法制的重視。
三、相關詞語
注意:該詞在現代語境中極少使用,若需深入理解,建議結合《南齊書》等古籍原文或專業辭書(如《漢語大詞典》)進一步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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