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湮沒,殘缺。《宋書·樂志一》:“ 漢 末大亂,衆樂淪缺。”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泗水》:“自 秦 燒《詩》《書》,經典淪缺。”《隋書·音樂志下》:“ 漢 末大亂,樂章淪缺。”
淪缺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語義色彩的複合詞,由“淪”與“缺”兩個語素構成。《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衰敗缺失”,指事物因逐漸衰微而喪失原有完整性或功能的狀态。該詞最早見于魏晉南北朝文獻,如《宋書·樂志》中“雅樂淪缺”描述禮樂制度的衰敗現象,後擴展至描述道德、文化、制度等領域的式微過程。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淪”在《說文解字》中釋為“水小波”,後引申出沉沒、陷落之意;“缺”指器物破損,二者結合形成動态的衰變意象。現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學術性文本,特指文化遺産、傳統技藝等非物質形态的瀕危狀況,例如“古琴藝術曾面臨淪缺危機,經搶救性保護得以傳承”。
《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特别指出,“淪缺”不同于“缺失”,強調其漸進性特征,常與時間狀語搭配,如“年久淪缺”凸顯事物在曆史長河中的漸變過程。該詞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被标注為書面語詞彙,建議在正式語境中使用。
“淪缺”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側重,主要可從以下兩方面理解:
湮沒殘缺(主要見于古籍)
指事物因曆史變遷、戰亂等原因逐漸消失或殘缺不全,常用于描述文獻、禮樂等文化傳承的失落。例如:
失去原有品質或能力(現代引申義)
指人或事物因環境變化、自身衰退等原因喪失原有的優勢或狀态,如“才華淪缺”“制度淪缺”。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宋書》《水經注》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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