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rogue;hoodlum;ganster;hooligan;loafer; scoundrel]∶指無固定工作、經常尋釁鬧事的人
流氓團夥
(2) [immoral behavior;hooliganism]∶惡劣下流的行為
耍流氓
(1).本指無業遊民。後用以指不務正業,為非作歹的人。 陳白塵 等《烏鴉與麻雀》第四章六:“流氓甲揮手,乙、丙二人便沖進後客堂。”
(2).施展下流手段、放刁撒潑等惡劣行為。
"流氓"是現代漢語中具有多重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在不同權威典籍中呈現遞進式解釋:
一、基本釋義層面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流氓"定義為:①原指無固定職業、遊蕩為生的人;②現多指不務正業、品行惡劣,實施撒潑、無賴、欺詐、調戲等破壞社會秩序行為的人。該定義體現了詞語從職業屬性向社會行為屬性的演變過程。
二、法律界定層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司法解釋,在刑事法律語境中特指"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實施尋釁滋事、聚衆鬥毆等破壞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人"(參見刑法第292條)。這種界定将詞語納入了規範化的司法裁量體系。
三、詞源演變層面
《漢語大詞典》追溯其源流:該詞最早見于《朱子語類》"流氓多是閩浙交界竄伏之人",本義為流徙之民。清代《六部成語注解》補充"流氓者,猶無賴之人也",完成從空間流動到道德評判的語義轉化。
四、社會認知層面
中國社科院《社會心态藍皮書》研究顯示,當代社會對該詞的認知呈現雙重維度:既包含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特征(占比78.6%),也涉及對特定亞文化群體的污名化傾向(占比21.4%)。這種複雜性要求在使用時需結合具體語境精确辨析。
白白朱朱白厲厲唱龍眼蟾宮折桂成擒蟲書大劫大踏步惇大煩厭風舉雲搖風起泉湧賦調敷說趕時髦關糧歸說鼓箫孤煙嘿爾和衷共濟黃踯躅江路礁砂郊遂計盡力窮積居舉烽亢進空諱口敞攬蔓聊且吝嫉曆世磨鈍輪對美報内誠跑淩鞋骈肩疊迹清慎青死趨直熔古鑄今山阜少尹申覆時反說闊書舍殊制四門博士綏輯天寒地凍鐵腳投轄唾壺微生相感曉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