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金質的魚符。 唐 代親王及三品以上官員佩帶, 開元 初,從五品亦佩帶,用以表示品級身分。 金 制,四品以上佩帶。見《新唐書·車服志》、《金史·輿服志中》。亦省作“ 金魚 ”。 唐 韓愈 《河南少尹李公墓志銘》:“天子使貴人持紫衣金魚以賜。” 唐 元稹 《自責》詩:“犀帶金魚束紫袍,不能将命報分毫。”
(2). 遼 代調發兵馬的一種符信。《遼史·兵衛志上》:“鑄金魚符,調發軍馬……上遣大将持金魚符,合,然後行。”
金魚符是中國古代官制中的重要信物,最早可追溯至唐代的魚符制度。據《新唐書·車服志》記載,魚符是官員出入宮禁、證明身份的憑證,材質按官階區分:三品以上佩金魚符,五品以上佩銀魚符。其形制為魚形,分左右兩半,左半存于官府,右半由官員隨身攜帶,核驗時需兩符相合方可通行。
金魚符的政治功能體現在兩方面:其一為身份标識,持有者可直接參與朝廷重大事務,《唐六典》載其“以明貴賤,應召命”;其二作為君王賞賜之物,如《資治通鑒》所述,唐玄宗曾賜安祿山金魚符以示恩寵。該制度延續至宋代,據《宋史·輿服志》記載,雖形制簡化,仍保留魚符作為高級官員特權象征。
在文化層面,金魚符承載着“魚躍龍門”的祥瑞寓意,其紋飾多錾刻雲雷紋或螭龍紋,象征權力與地位。唐代詩人王建《宮詞》中“忽地下階羅帶解,非時應得見金魚”的描寫,佐證了金魚符在宮廷文化中的特殊意義。
“金魚符”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重要信物,其含義和用途在不同朝代有所差異,主要可分為以下兩類:
材質與形制
金魚符為金質魚形符信,唐代初期僅限親王及三品以上官員佩戴,後擴展至五品以上。金代則規定四品以上官員佩戴,用以彰顯品級身份。
功能與演變
唐代官員通過金魚符确認身份,尤其在出入宮禁或執行公務時作為憑證。據《新唐書·車服志》記載,其制度在開元年間進一步細化,成為官僚等級體系的重要标志。
遼代将金魚符用于軍事領域,作為調發兵馬的憑證。根據《遼史·兵衛志》記載,朝廷派遣大将持有金魚符,需與地方符信“合符”後方可行動,确保軍令的真實性與權威性。
部分資料(如)提及“金魚符”被引申為評判人品德的成語,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史籍,可能為後世附會或文學化解讀,需謹慎采信。
建議結合《新唐書》《金史》《遼史》等正史記載,進一步考證其具體使用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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