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民間私自貿易鹽鐵茶酒等物資而由政府專賣。《宋史·食貨志下一》:“有司議勾收白地,禁榷鐵貨,方田增稅,榷酤增價。”
“禁榷”是中國古代經濟制度中的重要概念,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要點解釋:
“禁榷”指政府通過法律手段對特定商品實行專賣,禁止民間自由買賣,以壟斷利潤充實財政收入。該制度主要針對鹽、鐵、茶、酒等生活必需品或高利潤商品。
起源與發展
禁榷制度最早可追溯至漢代,漢武帝時期實行鹽鐵官營,後逐漸擴展至其他商品。宋代因財政壓力,進一步強化禁榷,成為國家收入的重要來源。
實施範圍
主要涉及四大類商品:
部分詞典(如)将“禁榷”解釋為“禁止讨論和争論”,但此釋義與曆史文獻記載明顯不符,可能是對“榷”字的誤讀。結合史料,“榷”在此處應指“專賣”而非“讨論”。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政策或案例,可參考《宋史·食貨志》等原始文獻。
禁榷(jìn què)是指禁止貿易、禁止商業交易的意思。它由兩個漢字組成——禁和榷。
禁的部首是示部,榷的部首是木部。禁字總共有9個筆畫,榷字總共有13個筆畫。
禁榷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商貿時期。在古代,有些地方會設立榷場,榷場是指由政府或地方官府設立的專營商業交易的場所。榷場可以對交易進行監管,并征收稅收。而禁榷則是指禁止榷場的存在,禁止商業交易。
禁榷的繁體字為「禁搉」。
在古時候,禁榷的寫法可能稍有不同。例如,禁榷可以寫作「禁摂」或「禁蒮」,但這些寫法已經不再常用。
1. 當時政府頒布了禁榷令,導緻該地區的商貿活動受到極大限制。
2. 這座城市的禁榷政策進一步加劇了商貿不景氣。
禁令、榷場、商貿
禁運、禁貿
開放貿易、自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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