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iver bed] 河底
河床。 明 史可法 《請浚河濟運疏》:“自 清河 至 宿遷 二百五六十裡之河身,将歸淤澱。”《老殘遊記》第十二回:“看那 河 身不過百十丈寬,當中大溜約莫不過二三十丈,兩邊俱是平水。”《詩刊》1978年第7期:“ 黃河 無語東流去,留下故道老 河 身,一片碧沙一片墳。”
河身是漢語中描述河流主體結構的專業地理學術語,指河流兩岸之間被水體占據的連續凹槽狀區域。《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将其定義為“河流兩岸之間水流的通道部分”,強調其作為水流通行的主體功能。
從結構特征分析,河身通常呈現線狀延伸形态,包含河床、河岸、水面等要素。《地理學名詞》(第二版)指出,河身寬度受地形、流量、地質等因素影響,在平原地區多寬闊平緩,山區則狹窄陡峭。
該詞在曆史文獻中早有記載,《水經注》等古籍使用“河身”描述黃河等河流的形态變遷。現代水利工程領域常通過“疏浚河身”等表述,指代對河道主體部分的治理工程。
在語言學層面,“河身”屬于複合式合成詞,其中“河”為類屬語素,“身”取“主體部分”的比喻義,此類構詞法在漢語地理詞彙中具有典型性。
“河身”是漢語中一個地理術語,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河身(拼音:hé shēn)指河床,即河流兩岸之間被水流占據的底部區域。這一概念在不同語境中也被稱為“河槽”“河底”或“水道”。
地理特征
描述河流的形态,如:“河身多曲”指河道彎曲();《老殘遊記》中提到“河身不過百十丈寬”,說明其寬度特征()。
曆史與工程應用
明代史可法曾用“河身”讨論河道淤積問題(),現代則用于水利工程描述,如“河床迫束,險情疊出”()。
同義詞
常與“河床”“河槽”互換使用()。
如需更全面的釋義或古籍用例,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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