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份或按人分發。《六部成語·刑部》:“俵分而散。”注:“盜劫人財,按數均分,而後散去也。”
“俵分”是漢語中一個古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按份額分配財物或資源”。根據《漢語大詞典》(1992年商務印書館版)的解釋,該詞由“俵”和“分”兩個語素構成:“俵”本指将物品分發給衆人,如唐代文獻中的“俵賜”;“分”強調按比例劃分的動作。兩字組合後,特指公平有序的分配行為。
從詞源演變來看,《辭源》(第三版)指出,“俵分”最早見于宋代官方文書,用于描述赈災糧饷的分發流程。例如《宋史·食貨志》記載:“遇災年則俵分倉粟,以濟饑民。”此用法凸顯了該詞在古代社會治理中的實際意義。
現代漢語中,“俵分”的適用範圍已擴展至學術領域,常見于經濟學論文描述資源分配機制,或社會學研究中的福利政策分析。需注意的是,該詞屬于書面用語,日常口語中多使用“分配”“分發”等替代詞。
“俵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解釋如下: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方言用法,可參考《六部成語》或方言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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