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 、 明 、 清 三朝接待藩屬貢使的機構。《元史·百官志一》:“會同館,秩從四品。掌接伴引見諸番蠻夷峒官之來朝貢者。 至元 十三年始置。二十五年罷之。二十九年復置。 元貞 元年以禮部尚書領館事,遂為定制。”《明史·職官志一》:“﹝兵部﹞所轄,會同館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從九品。”《清史稿·職官志一》:“ 順治 元年,會同四譯分設二館。會同館隸禮部,以主客司主事 滿 漢 各一人提督之。”
會同館是元、明、清三朝中央政府設置的專職接待外國使臣、邊疆民族代表及處理相關外交事務的官方機構。其職能與名稱隨時代演變,核心含義始終指向國家層面的涉外接待與禮儀場所,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使節接待樞紐
作為中央指定的外事驿站,負責安排外國貢使、邊疆部族首領的住宿、飲食、朝觐禮儀及物資供應。明代文獻記載其“專止各處夷使及王府公差、内外官員”(《萬曆野獲編·卷二十四》),體現其統籌四方來使的核心職能。
翻譯與文書中心
明代會同館下設“四夷館”,培養通曉蒙、藏、波斯等語言的譯字生,承擔外交文書翻譯與溝通職責。據《明會典》載,其翻譯範圍涵蓋“蒙古、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緬甸”等語言,是國家跨文化交流的重要樞紐。
“會同”一詞源于古禮制,《周禮·春官·大宗伯》有“時見曰會,殷見曰同”之說,指諸侯定期朝見天子之禮。後世借指中央政權彙聚四方來使的盛況,如元代《經世大典》稱“寰宇會同,置館以禮遠人”,凸顯“協和萬邦”的政治象征意義。
清代将會同館職能并入禮部“主客清吏司”,其建築實體逐漸消失,但作為外交禮儀的象征符號仍見于文獻。例如乾隆年間朝鮮使臣樸趾源在《熱河日記》中詳述于會同館參與慶典的經曆,印證其在東亞朝貢體系中的文化影響力。隨着近代外交體制變革,會同館于19世紀後完全退出曆史舞台。
權威參考資料
會同館是中國元、明、清三朝設立的中央機構,主要職能是接待藩屬國及邊疆民族的朝貢使節。其曆史發展與職能如下:
外交接待
作為中央客館,負責安頓來朝貢的外國使團及邊疆民族代表,提供食宿并協助觐見皇帝。例如明代規定,使臣抵京後需暫居會同館,等待禮部安排朝見儀式。
貿易管理
會同館是官方指定的朝貢貿易場所。外國使團攜帶的貢品在此登記,同時允許使臣在館内與民間商人交易,明朝政府通過此渠道管控對外貿易。
文化交流
通過接待使團,傳播華夏禮儀文化,促進周邊國家對中原制度的了解,強化“天朝上國”的政治形象。
會同館是古代中國“朝貢體系”的重要實踐載體,既維護了中央王朝與周邊政權的關系,又通過貿易和文化交流推動了經濟互動。其建制為清代“理藩院”等機構提供了參考。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明史·職官志》《大明會典》等史料,或查閱道客巴巴的高權威性文獻(來源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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