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teaching room; study]∶講學的處所;收齋
(2) [living or preaching place of monks and priests]∶僧道居住或說法布道的處所
(3) [heart]∶指心,古人認為心是精神所居之處
(1).學舍;書齋。《後漢書·黨锢傳·劉淑》:“ 淑 少學明《五經》,遂隱居,立精舍講授,諸生常數百人。”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辨誤二》:“古之儒者,教授生徒,其所居皆謂之精舍。”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三編第五章第一節:“ 東漢 時候,私人傳經的事業很盛,有些學者設立‘精舍’,先後著籍的學生有一萬多人,往往從幾千裡外到那裡去求學。”
(2).道士、僧人修煉居住之所。《三國志·吳志·孫策傳》“ 建安 五年” 裴松之 注引 晉 虞溥 《江表傳》:“時有道士 琅邪 于吉 ,先寓居東方,往來 吳會 ,立精舍,燒香讀道書,制作符水以治病, 吳會 人多事之。”《魏書·外戚傳上·馮熙》:“ 熙 為政不能仁厚,而信佛法,自出家財,在諸州鎮建佛圖精舍,合七十二處。” 唐 白居易 《香山寺新修經藏堂記》:“寺有佛像,有僧徒,而無經典。寂寥精舍,不聞法音,三寶闕一,我願未滿。”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李生》:“ 商河 李生 ,好道。村外裡餘,有蘭若,築精舍三楹,趺坐其中。”
(3).精緻的房舍。《醒世恒言·灌園叟晚逢仙女》:“堂後精舍數間,卧室在内。”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粉蝶》:“院中精舍華好,又聞琴聲。”
(4).指心。《管子·内業》:“定心在中,耳目聰明,四枝堅固,可以為精舍。” 尹知章 注:“心者,精之所舍。”
精舍一詞在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主要包含以下三層釋義:
指僧人、道士清修與講經的場所,後泛指寺觀。此義項源于佛教“精進修行之舍”的本義,如《釋氏要覽》載:“‘精舍’者,非以舍之精妙名,乃精行者所居也。”東漢至魏晉時期,佛教寺院常稱“精舍”,如洛陽白馬寺初名“招提精舍”。道教亦沿用此稱,如《雲笈七籤》提及的道觀修煉之地。
古代指講學授業的學堂或私人書院。如《後漢書·包鹹傳》載:“(包鹹)住東海,立精舍講授。”宋代書院興起後,“精舍”成為學者聚徒講學的雅稱,如朱熹所建“武夷精舍”。此用法強調治學精專,與宗教場所有别。
文人雅士對書齋或隱居處的美稱,取其“精雅”之意。如清代袁枚《隨園詩話》稱書齋為“小倉山精舍”,凸顯清幽雅緻的環境特征。
詞源演變
“精舍”最早見于儒家典籍,《管子·内業》雲:“定心在中,耳目聰明,四枝堅固,可以為精舍。”此處“精舍”指精神所居之舍,後引申為修行、治學之地。東漢佛教傳入後,語義逐漸具體化為宗教場所,并衍生出書院與居所之義。
參考資料:
“精舍”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隨曆史演變和語境不同而變化。以下是綜合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最初指儒家講學的場所或私人書齋。例如:
泛指清靜雅緻的居所。如:
古人認為心是精神居所,故以“精舍”代指(此用法較罕見)。如《查字典》例句:“精舍的暮鼓晨鐘,能洗滌我的身心”。
“精舍”的核心含義從儒家學術空間擴展到宗教修行場所,兼具物質與精神雙重屬性。其具體意義需結合曆史背景和語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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