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式信件外附加的信。 明 王世貞 《觚不觚錄》:“尺牘之有副啟也,或有所指譏,或有所請托,不可雜他語,不敢具姓名如 宋 疏之貼黃類耳。近年以來……甚至有稱副啟一、副二,至三至四者。”《金6*瓶6*梅詞話》第五五回:“﹝ ********* ﹞就叫書童,把那銀剪子剪開護封,拆了内函封袋,打開副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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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啓(fù qǐ)是漢語古籍中一種特殊的文書形式,指附于正式文書(如奏疏、書信)之後的補充性啟文,用于說明正文未盡事宜或補充細節。其核心特征與用法如下:
意為輔助、次要。《說文解字》釋“副”為“判也”,引申為“相佐助”之意,此處指附加于主件之後的輔助文本。
同“啟”,指陳述、說明的文書。《玉篇》釋“啓”為“開也,發也”,古代多用于臣屬上書或書信往來。
主文書(如奏章、公函)受格式限制時,以“副啓”附注補充細節,避免正文冗長。常見于明清官場文書,如《明實錄》載官員奏疏後附副啓說明數據來源。
在正式書信中,副啓用于私下傳遞不便公開的信息。如明代尺牍《翰香館帖》中,文人于主信後附副啓提及私事。
需臨時增補内容時,副啓可獨立于主文書修改,提升文書處理效率。
記載内閣首輔申時行上奏後,另附副啓補充地方災情細節(卷四十二)。
據《清稗類鈔·幕僚類》,師爺代拟公文時,常以副啓添加執行建議,供主官參考。
明代袁宏道《錦帆集》收錄緻友人書,主信談公務,副啓叙詩作交流。
副啓體現了古代文書制度的靈活性,其“主次分明、詳略互補”的邏輯,對現代公文寫作與檔案管理仍有借鑒意義。例如,當代公文的“附件說明”功能即與副啓一脈相承。
參考來源:
“副啓”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fù qǐ,主要用于傳統書信的語境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正式信件之外附加的内容,類似于現代信件中的“附言”或補充說明。其作用多為補充正信中不便直接提及的信息,例如敏感請求、私密話題或額外解釋。
如今該詞較少使用,但在研究古籍或曆史文書時仍可能遇到。需注意其與“附言”的區别:副啓更偏向獨立附加内容,而非簡單補充。
如果需要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明代書信文獻或《漢語大詞典》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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