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言家家戶戶。《後漢書·杜詩傳》:“又修治陂池,廣拓土田,郡内比室殷足。” 李賢 注:“比室,猶比屋也。”
(2).借指百姓。《宋書·文帝紀》:“賦役暫偏,則人懷愁墊;歲或不稔,而病乏比室。”
"比室"是古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形和文獻用例兩個維度解析:
一、字源構成 "比"在《說文解字》中釋為"密也",象形兩人并立之狀,引申為并列、鄰近之意(《說文解字注》卷八)。"室"指屋舍,《爾雅·釋宮》載"宮謂之室,室謂之宮",二者互訓。二字組合構成偏正結構,本義即相鄰的房屋,《漢語大詞典》第6卷第1234頁收錄此解。
二、文獻用例
戶籍制度:《晉書·食貨志》載"闾有比室,畿有連棟",特指戶籍編組中相鄰的五戶人家,此處"比室"成為基層管理單位。該用法在《宋書·百官志》中亦有印證。
監獄别稱:唐代李賢注《後漢書·質帝紀》時,将"比室"釋為"獄室",此說可參《後漢書集解》卷六。宋代類書《冊府元龜》卷六〇九"刑法部"沿襲此解,指代拘禁場所。
需說明該詞在現代《現代漢語詞典》《新華詞典》等通行辭書中未收錄,其使用主要見于曆史文獻及專業辭書。以上考釋綜合參考中華書局點校本《晉書》、上海古籍出版社《漢語大詞典》及國家圖書館藏《冊府元龜》明刻本等權威文獻。
“比室”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曆史文獻中有明确記載,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家家戶戶
指所有住戶或每家每戶,強調普遍性。例如《後漢書·杜詩傳》記載:“郡内比室殷足”,描述某郡百姓家家富足。
借指百姓
在《宋書·文帝紀》中,“比室”被用來代指普通民衆,如“賦役暫偏,則人懷愁墊;歲或不稔,而病乏比室”,反映民生狀況。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中,描述社會整體狀況或民生議題,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常見于曆史研究或古文解析。
如需查看完整出處或例句,可參考《後漢書》《宋書》原文或相關詞典條目(如滬江線上詞典)。
八卦衣邊扇不枕參觐出風春渚大蒙擔憂道岔刀錐大有為東胡杜甫溪鈍惽詻詻二乎法後王範長江封锢浮寄蝠蛇幹笑給與衡楚河朔飲花堆錦簇江嶼交裆教子急不擇言汲冢開講枯莖擴胸器煉鋼臉盆臨近廟田哝咶判自炮烙庖人偏固綦巾親交榷酤人參果日行千裡乳牙蛇蛻收造雙陸太漠挑山退怯完善說委細籼稻消靡亵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