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明火執仗 ”。《元典章·刑部十一·從賊不得財者免刺》:“從賊 孫伯奴 、 孟幹兒 與首賊 朱伴兒 、 李佛保 等四人明火持杖強劫 梁賢 十家。”
“明火持杖”是一個漢語成語,拼音為míng huǒ chí zhàng,以下是詳細解釋:
“從賊孫伯奴、孟幹兒與首賊朱伴兒、李佛保等四人明火持杖強劫梁賢十家。”
描述四人公然持火照明、攜帶武器搶劫的場景。
“我是首将來皮豹……明火持杖打劫人,隨着展雄做強盜。”
該成語強調行為的公開性與嚣張性,常見于古籍或文學作品中,現代多用于比喻義,批評明目張膽的惡劣行徑。
明火持杖是一個成語,用來形容人們心思明亮、行為光明正大。明火持杖的意思是指人們心中有火焰燃燒,并且手持權杖,像火光一樣明亮、不容忽視。
明火持杖的拆分部首是日、火、手,筆畫數分别是4、4、7。
明火持杖最早出現在《史記·平準書·勸學》一文中,形容當時著名的教育家、思想家幼子的形象。這個成語後來成為了形容人們品行高尚、思想明晰的表達方式。在繁體字中,明火持杖的寫法為「明火持𤋮」。
在古時候,明火持杖的寫法略有不同,中間的杖字在古代稱為「句」,字形更為複雜。古代的明火持杖寫作「明火持句」。
1. 他擁有一顆明火持杖的心,堅定地追求真理和正義。
2. 她以明火持杖的态度,維護自己的尊嚴和權益。
組詞:明火執杖、火光明亮、心思明亮
近義詞:明亮正直、明心見性
反義詞:心術不正、見風使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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