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獨身無妻室。 唐 孫棨 《北裡志·鄭合敬先輩》:“餘頃年住 長安 中,鰥居僑寓。”《西遊記》第八五回:“我自幼失父,與母鰥居。” 郭沫若 《屈原》第三幕:“ 宋玉 :‘先生鳏居了兩年多,又是春天啦。’”
鳏居(guān jū)指男子喪妻後未再娶妻,獨自生活的狀态。該詞蘊含特定文化背景與社會身份,屬書面語用法。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釋其義:
字義溯源
“鳏”本指大魚(《說文解字·魚部》),引申為“無妻”或“老而無妻”。《孟子·梁惠王下》載:“老而無妻曰鳏”,後專指喪妻男性。“居”意為生活、居住,合指喪妻男性的獨身生活狀态。
權威詞典定義
倫理象征
古代将“鳏寡孤獨”列為社會弱勢群體(《禮記·禮運》),“鳏”居首位,體現儒家對失偶者的倫理關懷。如清代朱用純《治家格言》言:“矜寡孤獨,皆天之窮民,當加溫恤。”
身份界定
區别于“獨身”,“鳏居”隱含喪偶的悲情色彩。如《紅樓夢》中賈珠早逝,其妻李纨被稱為“寡婦”,反向印證“鳏居”的男性指向性。
適用語境
多用于書面叙述或正式文書,如戶籍登記、曆史傳記等。例:“祖父鳏居三十載,終身未續弦。”
使用禁忌
不可用于離婚或未婚男性。誤用例:“他離婚後鳏居多年”(應為“獨居”)。
“鳏居”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進行解釋:
基本定義
指男性無妻室或喪妻後獨身生活的狀态,特指男子未娶或喪偶後的獨居狀态。該詞由“鳏”(本義為一種大魚)假借而來,後引申為“無妻或喪妻的男子”。
詞源與演變
用法與示例
相關詞彙對比
延伸文化背景
《幼學瓊林》中提到“男子無偶曰鳏居”,說明這一詞彙在傳統禮儀文化中的規範性使用。
總結來看,“鳏居”一詞兼具語言演變和文化内涵,需結合語境理解其具體含義。如需進一步探究古籍用例,可參考《說文解字》《幼學瓊林》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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