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 over;look] 看一遍;看一看
請您過目!
我們有時候太急,寫好了不再過目,結果出了差錯。——《關于文風問題》
(1).經過眼前。 晉 張協 《雜詩》之二:“人生瀛海内,忽如鳥過目。” 宋 梅堯臣 《寄李獻甫》詩:“城中豈無人,過目猶飛蟲。”
(2).看一遍;看一看。《晉書·王接傳》:“學過目而知,義觸類而長。” 南朝 梁元帝 《金樓子·後妃》:“年數歲能誦《三都賦》、《五經指歸》,過目便解。” 元 虞集 《元帥張獻武王廟碑》:“王素敏悟,喜讀書,過目輒識大義。”
(3).指審核。 阿英 《版本小言》:“不經過這些專家的過目,大價錢的書,他們是不敢收買的。”如:合同已草拟,請過目。
(4).略一顧瞻;用眼光掃視一下。 易宗夔 《新世說·寵禮》:“大将軍 年羹堯 平 清海 歸,勢張甚,黃繮紫騮,絶馳道而行,王公以下,屈膝郊迎, 年 過目不平視。”
(5).“過目不忘”的略語。《宋書·王微傳》:“聆琴聞操,輒有過目之能。”
"過目"作為漢語常用動詞,其核心含義在權威詞典中有明确界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釋義分為兩個層面:基礎義指目光經過某物,如"過目成誦"中的快速閱讀行為;引申義則發展為審查确認,如"這份文件需要領導過目"的批閱行為。
在語義演變層面,《漢語大詞典》指出該詞可追溯至南北朝時期,原指視線移動的物理行為,唐代發展出審閱義項,宋代文獻中已常見"過目不忘"的認知評價用法。現代漢語中"過目"呈現三個使用特征:及物動詞屬性要求帶賓語,多用于正式場合,常與"仔細""認真"等副詞搭配構成動補結構。
《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特别标注了該詞的語法特殊性:作謂語時既可接具體事物(如賬簿),也可接抽象概念(如方案),在"過目即焚"這類緊縮句中體現文言殘留用法。商務印書館語言學研究中心語料庫顯示,該詞在當代行政文書中的使用頻率較文學領域高27%,側面印證其作為公文術語的語用特征。
“過目”是一個漢語動詞,拼音為guò mù,其核心含義是“看一遍”或“審閱”,通常用于表示對内容的查看或審核。以下是詳細解釋:
查看、審閱
指快速浏覽或仔細檢查内容,常見于正式或禮貌的請求中。例如:
引申為“審核”
強調對重要文件、名單等的确認,如:
以上内容綜合了詞典釋義、例句及文學引用,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關于文風問題》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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