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戶口。《新唐書·李翺傳》:“時州旱,遂疫,逋捐係路,亡籍口四萬。”
“籍口”是漢語中具有曆史淵源的雙音節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借他人之言或事由作為依據”。從構詞法分析,“籍”本義指書冊、記錄,引申為憑借、依托;“口”指言語表達,二字組合形成動賓結構,強調通過外在事由建立言語支撐的修辭邏輯。
在權威詞典釋義中,《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假托某種理由”,強調該詞隱含非正當性使用特征,如《左傳·昭公十五年》載“籍談不能對”即體現借典故掩飾實情的用法。現代漢語語境下,該詞多作“借口”,見于《現代漢語規範詞典》釋義“假托理由掩飾真實意圖”,詞性标注為動詞,如“他常籍口工作繁忙推脫責任”。
從語用學角度觀察,該詞在曆時演變中呈現語義窄化趨勢:先秦文獻多指客觀依據(如《戰國策》中“籍之以衆”),宋明以降逐漸偏向負面色彩(如《朱子語類》批評“籍聖賢之言文其私”)。當代語言使用中需注意其書面語屬性,日常交流更傾向使用“借口”作為替代詞。
“籍口”一詞的含義需要結合不同來源進行辨析,主要存在兩種解釋:
根據、、等高權威性來源,“籍口”在古漢語中意為戶口,特指登記在冊的人口數量。例如:
部分低權威性來源(如、)将“籍口”與“借口”混用,但實際二者含義不同:
建議在正式寫作或古籍閱讀時,優先采用“戶口”含義;日常表達“理由”時,使用“借口”或“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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