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乎禮。 明 康海 《<大複集>序》:“夫叙述以明事,要之在實;論辨以稽禮,要之在明;文辭以達是二者,要之在近厥指意。”
“稽禮”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合乎禮”,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指行為或言論符合傳統禮制規範。例如在明代康海《<大複集>序》中,用“論辨以稽禮”強調辯論需符合禮的準則。
字詞構成
文學引用
明代康海的著作多次使用該詞,強調文章叙述與辯論需“在實”“在明”,即内容真實且符合禮制,體現了儒家思想對文以載道的追求。
現代適用性
此詞現已罕用,多見于古籍或學術研究場景,英文可譯為"conforming to ritual propriety"。
需進一步查閱古籍原文,可參考康海《大複集》相關文獻。
稽禮,指的是古代中國官員在面見皇帝或上級官員時所需遵循的一系列禮儀規定。這些規定包括行走姿勢、動作手勢、語言表達等方面,旨在展現官員的恭敬和忠誠。
稽禮的拆分為“禾”、“示”、“辶”和“禮”,其中,“禾”為部首,“示”為上半部,辶為底邊部分,“禮”為右邊部分。筆畫總共有15畫。
稽禮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周禮》中,是中國古代傳統禮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繁體字中,稽禮的寫法是「稽禮」。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稽禮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稽的古字形為「稽」,是在稻谷下加上小耳朵,表示對莊稼表示敬意;而禮的古字形為「禮」,是在田字四方形上再分南北,表示對傳統禮儀的尊重。
1. 官員們在接受皇帝的觐見時,必須遵守稽禮的要求。
2. 這位大使館官員對外交禮儀了如指掌,秉持着稽禮的原則。
稽考、稽查、稽察、稽核、稽查員。
禮儀、儀式、典禮、尊崇、肅穆。
放肆、不敬、粗暴、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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