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sensible] 懂事
(1).通曉事理。《南齊書·倖臣傳·茹法亮》:“ 法亮 便辟解事,善於奉承。” 宋 陸遊 《雷》詩:“惟嗟婦女不解事,深屋掩耳藏嬰孩。” 茅盾 《清明前後》第一幕:“女仆 張嫂 --三十來歲,白淨的臉兒,尚伶俐解事。”
(2).免職。 清 錢謙益 《孫公行狀》:“﹝ 袁崇煥 ﹞雖兼程赴援,卻又箝制諸将,坐視搶掠,功罪難掩,暫解事,權聽勘。”《紅樓夢》第十九回:“這些丫頭們明知不講究這些;二則 李嬷嬷 已是告老解事出去了的,如今管不着他們。”
"解事"是漢語中一個兼具曆史深度與現代用法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通曉事理、明辨是非"。從詞源學分析,"解"字最早見于甲骨文,本義為分割動物肢體,後引申出"理解、分析"之意;"事"指具體事務或抽象道理,二者結合形成"能剖析事務本質"的複合詞。
在權威辭書體系中,《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懂事,善于處理事務",強調對人情世故的領悟能力。古代文獻如《南史·蔡撙傳》載:"此兒方成令器,解事精敏",通過人物品評展現該詞的褒揚色彩。
詞義演變方面,唐代筆記《酉陽雜俎》使用"解事舍人"指代通曉典章制度的官員,明清小說則多用于形容聰慧孩童,如《紅樓夢》中賈母贊寶玉"雖淘氣卻解事"。現代漢語中既可作謂語(如"少年老成,甚解事"),也可作定語構成"解事人"等短語。
語義關聯詞彙包含近義詞"曉事""達理",反義詞"懵懂""迂腐"。該詞屬于書面語體,常見于文學評論、曆史研究等領域,日常口語中多用"懂事"替代。
“解事”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jiě shì,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通曉事理,懂事
指人具備處理事務的能力或懂得人情世故。例如:
免職
這一用法較為少見,多用于古代文獻。例如:
多用于形容人處理事務的能力或評價他人是否通曉情理。例如:
“小兒強解事,故索苦李餐”(杜甫《彭衙行》)。
現代漢語中,“解事”的“免職”義項已較少使用,日常語境下主要指“通曉事理”。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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