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sensible] 懂事
(1).通晓事理。《南齐书·倖臣传·茹法亮》:“ 法亮 便辟解事,善於奉承。” 宋 陆游 《雷》诗:“惟嗟妇女不解事,深屋掩耳藏婴孩。” 茅盾 《清明前后》第一幕:“女仆 张嫂 --三十来岁,白净的脸儿,尚伶俐解事。”
(2).免职。 清 钱谦益 《孙公行状》:“﹝ 袁崇焕 ﹞虽兼程赴援,却又箝制诸将,坐视抢掠,功罪难掩,暂解事,权听勘。”《红楼梦》第十九回:“这些丫头们明知不讲究这些;二则 李嬷嬷 已是告老解事出去了的,如今管不着他们。”
"解事"是汉语中一个兼具历史深度与现代用法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通晓事理、明辨是非"。从词源学分析,"解"字最早见于甲骨文,本义为分割动物肢体,后引申出"理解、分析"之意;"事"指具体事务或抽象道理,二者结合形成"能剖析事务本质"的复合词。
在权威辞书体系中,《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定义为"懂事,善于处理事务",强调对人情世故的领悟能力。古代文献如《南史·蔡撙传》载:"此儿方成令器,解事精敏",通过人物品评展现该词的褒扬色彩。
词义演变方面,唐代笔记《酉阳杂俎》使用"解事舍人"指代通晓典章制度的官员,明清小说则多用于形容聪慧孩童,如《红楼梦》中贾母赞宝玉"虽淘气却解事"。现代汉语中既可作谓语(如"少年老成,甚解事"),也可作定语构成"解事人"等短语。
语义关联词汇包含近义词"晓事""达理",反义词"懵懂""迂腐"。该词属于书面语体,常见于文学评论、历史研究等领域,日常口语中多用"懂事"替代。
“解事”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jiě shì,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通晓事理,懂事
指人具备处理事务的能力或懂得人情世故。例如:
免职
这一用法较为少见,多用于古代文献。例如:
多用于形容人处理事务的能力或评价他人是否通晓情理。例如:
“小兒強解事,故索苦李餐”(杜甫《彭衙行》)。
现代汉语中,“解事”的“免职”义项已较少使用,日常语境下主要指“通晓事理”。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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