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n;borrow or lend money] 借用的錢
一筆借款
(1).向人借錢。《清史稿·食貨志二》:“時各省藩庫,因州縣有急需,往往濫行借款。”
(2).向人借的錢款。《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十回:“但是我在路上,也用不了那許多。因取出一百元,還他前日的借款。” ********* 《通告各國書》:“ 滿 政府於我軍起事以後與各國所訂開之條約、租界及借款,一概永不承認。”
借款是現代漢語中具有明确法律和財務含義的複合詞,其核心意義為“借取資金”。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借款指“一方(借方)向另一方(貸方)取得資金,并約定償還期限與條件的行為”。構詞上,“借”表示暫時使用他人財物,“款”特指貨币資金,組合後強調資金流轉的法律契約屬性。
從法律視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明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書面協議,需包含種類、利率、期限等條款(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財務領域,《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确認和計量》将借款歸類為“金融負債”,要求企業按實際利率法計量本息(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官網)。
該詞的權威性體現在兩方面:一是語義清晰指向資金借貸關系,二是法律與會計規範中均對其權利義務作出強制性約束。同義詞“貸款”側重貸方行為,“債務”則涵蓋更廣的負債範疇。
“借款”指一方(借款人)向另一方(貸款人)借入資金,并承諾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及利息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借款是民事法律關系中的一種債務關系,核心是資金使用權的轉移。借款人獲得資金使用權,需承擔償還義務;貸款人保留資金所有權,享有收回本金及利息的權利。
主要類型
法律要素
需通過合同約定關鍵條款,包括:
利息計算
常見方式包括:
風險提示
建議:借款前評估自身還款能力,優先選擇正規金融機構,并保留書面協議作為法律依據。
變奏曲步虛詞裁營豺羽沖秀觸電誕辭德柄電子商務刁棍趸賬讀音芳蕙犯諱鳳毛麟角風起水湧服刀觥使館長好酒貪杯轟轟話聲監食警察署酒精濬齊凱還看觑課目口舌愧厲苦身來麰勞思逸淫林薄流略賣阙馬蹄草迷你迷途知返目瞪口結暮角葡萄幹騷子羶芗省躬聖靈時邁石硪壽茔水頭私逋四愁詩調節退光漆兔齧緯地經天無味憲眷新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