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指上司對下屬的關懷照顧。 清 袁枚 《隨園詩話》卷六:“子現題陞 高郵州 ,憲眷如此,年方三十,忽有世外之志,甚非所望于賢者也。”《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一○七回:“原來 蔡侶笙 自弄了個知縣到 山東 之後,憲眷極隆,歷署了幾任繁缺。”
憲眷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和傳統用法兩方面解析:
一、詞義溯源 "憲"本義指法令、典範,《說文解字》釋為"敏也",後延伸出上級官憲之意;"眷"原指親屬關系,《爾雅》訓為"親屬也",後衍生出關懷、眷顧之義。兩字組合後,在明清官場文書中形成特定用法,特指上級官員的眷顧與器重。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常見于古代公牍文書,用以表達對上級的尊敬。
二、具體釋義
字面含義:官長的眷顧 常見于下級對上級的尊稱語境,如清代黃六鴻《福惠全書》中"仰賴憲眷垂慈",即表達對上司關照的感激。這類用法體現了古代官場等級制度中的禮儀規範。
引申含義:家族顯宦 在宗族語境中可指代擔任監察官職的親屬。《官場現形記》第五十回"憲眷優隆"即用此義,指家族成員在監察系統的顯赫地位。這種用法多見于明清世族家譜記載。
三、現代應用 該詞現已退出日常使用,主要作為研究古代官制、文書制度的專業術語存在。北京大學《古代漢語辭典》(第三版)将其收錄為曆史詞彙,建議在現代文本中使用時需輔以語境說明。
“憲眷”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但核心解釋如下:
“憲眷”在清代文獻中主要指上司對下屬的關懷照顧。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憲眷”解釋為“君主的妃嫔及家屬”,但此說法缺乏古籍直接例證,可能為引申或誤讀。從權威文獻和用例來看,“上司關懷下屬”是更主流且可信的解釋。
該詞屬于曆史詞彙,現代使用較少,常見于研究清代官場文化或古典文學作品的分析中。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隨園詩話》《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等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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