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納還。 宋 曾鞏 《請給中書舍人印及合與不合通籤中書外省事劄子》:“五月六日送中書外省施行訖,即卻繳送合屬去處。” 清 李漁 《憐香伴·議遷》:“湃浪驚魚,颶風阻雁來把原緘繳送。”
“繳送”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jiǎo sòng,其核心含義為“納還”,即歸還或交還物品或文件。以下是詳細解釋及使用場景:
“繳送”主要用于描述歸還物品或文件的行為,尤其在古代公文中常見。若需其他領域(如法律)的用法,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并參考權威資料驗證。
《繳送》是一個動詞,意指将物品或金錢主動交出或送出去,常用于描述向上級或有權機構交納稅款、罰款、貢品等情況。該詞傳遞出一種主動服從、交納的含義。
《繳送》的拆分部首是“缶”和“才”,其中“缶”位于左側,表示皮包制品的容器;“才”位于右側,表示人的背部。《繳送》的總筆畫數為13。
《繳送》是由漢字演變而來,它的繁體字為「繳送」。
古時在漢字的寫法中,有一種稱為「籀文」的字體,是古代用篆刻的文字風格。在籀文中,「繳送」的寫法為「綣」或「灥」。
1. 他及時繳送了罰款,避免了更嚴重的後果。
2. 為了籌集資金,公司每月都要繳送一定金額的稅款。
1. 繳納:意為交付或支付某種義務、款項。
2. 繳械:意為主動交出或交還武器。
3. 繳獲:意為奪取敵人的戰利品或非法物品。
近義詞:交付、交納
反義詞:收回、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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