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終究,到底。必,通“ 畢 ”。 唐 賈島 《投孟郊》詩:“必竟獲所實,爾焉遂深衷。” 宋 周弼 《會稽山》詩:“必竟興亡誰可料,但聞陵谷變飛塵。”《二刻拍案驚奇》卷二九:“内科又説:‘是肺經受風,必竟要吃消風散毒之劑。’”《紅樓夢》第二六回:“必竟是 寳玉 惱我告他的原故。”
“必竟”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bì jìng,其核心含義為“終究,到底”,通常用于表達某種結果或結局的必然性。以下是詳細解析:
詞義
表示事物發展或變化的最終結果,強調無論過程如何,最終都會達到某種狀态或結論。例如:
通假字
此處的“必”通“畢”,意為“完結、終了”,與“竟”組合後強化了“最終”的意味()。
文學與口語
常見于古典文學或特定語境中,如古詩、小說等,現代漢語更常用“畢竟”。例如:
宋·周弼《會稽山》:“必竟興亡誰可料,但聞陵谷變飛塵。”()
口語例句:“必竟窮寇勿追,它也不會萬裡追殺你。”()
情感或結論表達
多用于強調無法改變的事實或總結性觀點,如:“事必躬親”“必竟有因才有果”。
現代用法差異
現代漢語中,“必竟”已較少使用,通常以“畢竟”替代。例如:“他畢竟是個孩子。”()
古籍與特殊語境
若在古籍或仿古文本中見到“必竟”,需結合上下文理解其“終究”之意()。
“必竟”是古漢語中的過渡性詞彙,強調結果的必然性,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現代使用中建議優先選擇“畢竟”,以避免混淆。如需更多例句或出處,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必竟》意為最終、終究、經過一番努力後達到的結果。
《必竟》的拆分部首是“心”和“竹”,其中“心”表示意義相關的字義,而“竹”則是指形狀相關的字義。
根據《康熙字典》,《必竟》共有8畫。
《必竟》一詞最早見于《晉書·陶淵明傳》:“必竟言之”。
《必竟》的繁體字是「必竟」。
在古代的漢字書寫中,《必竟》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它的早期寫法是「必竟」,中間的橫線在後來的發展中更改為豎直的分隔符號,形成了現代的寫法「必竟」。
1. 經過努力,他終于必竟獲得了心儀已久的工作機會。
2. 我們要堅持不懈,相信隻要我們付出努力,我們必竟會取得成功。
3. 人生的道路上充滿了曲折和挑戰,但隻要我們不怕困難,最終必竟能找到屬于自己的幸福。
1. 必然:必然是指不可避免的事物,和《必竟》一樣表示事物發展到最終、終究的結果。
2. 必要:必要指不可或缺的,必須的。
3. 最終:最終即事物發展的最後一步,達到的最後的結果。
1. 終究:指事情最後的結果。
2. 歸宿:指人或事物最後所處的狀态或地位。
3. 究竟:指事物的真正結果或答案。
1. 起初:起初指事物的最初階段。
2. 開端:開端是指事物開始的階段,即起始階段。
3. 起步:起步是指事物開始發展的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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