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奸狡”。奸詐狡猾。《晉書·王敦傳》:“姦狡饕餮,未有 隗 ( 劉隗 )比,雖 無忌 、 宰嚭 、 弘恭 、 石顯 未足為喻。” 宋 朱熹 《奏上戶朱熙績不伏赈粜狀》:“凡其所為,無非姦狡切害之事。” 元 石子章 《竹塢聽琴》第三折:“少使貪嗔,莫使姦狡。”《醒世恒言·灌園叟晚逢仙女》:“卻説城中有一人姓 張 ,名 委 ,原是個宦家子弟;為人奸狡詭譎,殘忍刻薄。”《明史·開濟傳》:“ 濟 奏事時,置奏劄懷中,或隱而不言,覘伺上意,務為兩端,奸狡莫測。”
奸狡(jiān jiǎo)是漢語中一個具有貶義色彩的形容詞,指人行為詭詐、心術不正且善于算計。該詞由“奸”與“狡”兩個語素複合構成:“奸”本義為邪惡、虛僞,《說文解字》釋為“犯婬也”,後引申為陰險欺騙;“狡”則指狡猾、多詐,《玉篇》注“猾也”。二者結合後,詞義疊加強化,形容人精于僞裝、工于心計的特性。
從詞義發展看,“奸狡”多用于描述曆史或文學中的反面人物。例如《水浒傳》第四十回寫道:“黃文炳那厮雖是讀書小吏,倒有奸狡機謀”,生動刻畫出僞善文人的形象。現代漢語中,該詞常見于對權謀行為的批判性表述,如“奸狡商販”“奸狡政客”等固定搭配。
近義詞“奸詐”“狡黠”側重不同維度:“奸詐”強調虛僞欺騙的本質,“狡黠”偏重機敏圓滑的表現。反義詞“敦厚”“淳樸”則構成道德層面的鮮明對比。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釋為“奸詐狡猾”,标注為書面語。
“奸狡”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奸詐狡猾,通常用來形容人陰險、詭計多端的性格或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奸狡”由“奸”(陰險、虛僞)和“狡”(狡猾、詭詐)組合而成,強調通過欺騙、算計達到目的的特性。例如《晉書》中提到“奸狡饕餮”,形容人貪婪且狡詐()。
現代語境中多用于書面或文學表達,如“奸狡之徒”“手段奸狡”。例如《醒世恒言》中形容人“奸狡切害”,指其行為既狡猾又具破壞性()。
該詞帶有強烈貶義,常用于批判道德敗壞或損人利己的行為,反映傳統文化中對誠信、正直的推崇()。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原文或例句,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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