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給以歲月。指延長壽命。 清 錢謙益 《原任南京吏部稽勳清吏司主事安希範贈光祿寺少卿制》:“方當召用,竟不假年。” 清 魏源 《<詩古微>序》:“《詩》之道可盡於是乎?烏呼!以俟假年,以待來哲。”
“假年”是一個具有古文色彩的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權威來源綜合分析:
根據漢典等高權威性來源(、),“假年”指“給以歲月”,即請求延長壽命。常見于表達對生命短暫的遺憾,例如:
古文用例
清代文獻中多次出現該詞,如錢謙益《贈光祿寺少卿制》中“竟不假年”,以及魏源《詩古微序》中“以俟假年”,均表達“希望延長壽命”之意(、)。
現代延伸
可引申為對時間不足的感慨,如學術研究中表示“需要更多時間探索”(參考的“以俟假年,以待來哲”)。
部分來源(如)将“假年”解釋為“虛假的年歲”,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典籍,可能為誤傳或混淆其他成語(如“虛度年華”)。建議以漢典及清代文獻釋義為準。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清代文集原文。
假年是指假冒的年份或虛假的時間概念。拆分假年的部首為亻(人)和年。根據筆畫數,亻部的筆畫數為2,年部的筆畫數為6。所以,假年總計有8個筆畫。
假年一詞來自于漢語,是用簡化字書寫的。在繁體字中,假年的寫法為「假年」。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會有一些變化。而假年一詞在古時候的寫法是「假年」,和現代簡化字的寫法相似。
1. 他們發布的假年報誤導了許多投資者。
2. 這個假年份是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
假年的相關詞彙包括:假日、假裝、年假、年度等。
與假年意思相近的詞語有:虛假的年份、僞造的時間等。
與假年意思相反的詞語有:真實的年份、實際的時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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