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施行鞭撻以羞辱之。引申為虐待、整治。《敦煌變文集·舜子變》:“ 瞽叟 報言娘子:‘他緣人命緻重,如何打他鞭恥?有計但知説來,一任與娘子鞭恥。’後妻報言 瞽叟 :‘不鞭恥萬事絶言,鞭恥者全不成小事。’” 項楚 《敦煌變文選注》引《唐律疏議》卷一:“笞者,擊也,又訓為恥。言人有小愆,法須懲誡,故加捶撻以恥之。”
“鞭恥”是一個相對生僻的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漢語語境及構詞法進行解析。根據權威漢語工具書及語言學研究成果,其釋義如下:
“鞭恥”為複合詞,由“鞭”與“恥”組合而成:
綜合釋義:
“鞭恥”指通過鞭笞或言語行為使人蒙受羞辱,強調以身體懲罰與精神貶損相結合的方式施加恥辱。其核心語義聚焦于公開懲戒與人格貶抑。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尤以史書及律法文本為典型:
“吏人有過,但用蒲鞭罰之,示辱而已,終不加苦。”
→ 此處“示辱”即“鞭恥”的具象化,以輕刑羞辱替代肉刑,體現懲戒中的恥感文化。
“毆人折齒、毀缺耳鼻……及髡發者,各徒一年半。”
→ 髡發(剃發)作為“鞭恥”的變體,屬身體羞辱刑,印證古代法制中“恥”為刑罰要素。
“鞭恥”深刻反映中國傳統社會的道德規訓機制:
當代漢語中,“鞭恥”已非常用詞,但相關概念仍存:
“鞭”的“督促”義保留于“鞭策”(如“自我鞭策”);
“恥”的羞辱義見于“恥辱”“羞恥心”等。
傳統恥感文化仍影響社會行為(如“知恥近乎勇”的價值觀),但物理性“鞭恥”行為已被現代司法文明摒棄。
收錄“鞭恥”詞條,釋義為“鞭撻以辱之”。
解析“鞭”“恥”單字釋義及複合邏輯。
系統闡述古代刑罰中的恥辱刑制度(第四章“身體刑與恥辱刑”)。
“鞭恥”是融合肉體懲戒與精神貶抑的複合型懲戒手段,其語義根植于中國古代禮法制度,并在現代語言演進中逐漸隱退,唯文化基因仍存續于社會倫理觀念。
“鞭恥”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詳細解析:
該詞由“鞭”(鞭打)和“恥”(羞恥)組合而成,核心含義指通過鞭打等體罰手段使人感到羞辱,或因過失而承受的極度羞愧感。
動詞性用法
指施行鞭撻作為羞辱手段,常見于古代懲戒場景。如《敦煌變文集·舜子變》記載:“如何打他鞭恥?一任與娘子鞭恥”,此處“鞭恥”即表示通過鞭打進行人格羞辱。
名詞性延伸
引申為因不光彩行為産生的恥辱感,如《唐律疏議》提到“笞者,擊也,又訓為恥”,說明體罰兼具肉體懲戒與精神羞辱的雙重性質。
該詞多見于唐宋時期文獻,反映古代“以刑示辱”的社會觀念。例如敦煌變文中瞽叟與後妻的對話,生動體現了體罰與人格羞辱的關聯性。
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該詞,主要出現在古籍研究或特定文學場景中。其概念可對應現代“公開羞辱”“懲戒性侮辱”等行為。
注:以上解析綜合了古代文獻用例與權威詞典釋義,完整原始文本可通過标注的網頁來源查閱。
白紬頒政變化無窮褊衣賓度羅镈人不倦逋逃之薮藏匿柴瓷除移蹴蹈呆腦呆頭鼎賜東南一尉,西北一候二輪車法瑪方介梵相範仲淹奉巵匜負屈含寃高雅皓簳黃紫狐塞誡勒寄名符眷望舉節跼曲拉郎配老世躐竊列僊攏船沒意思目無尊長涅墨洀桓泡菜鄱陽湖求名求利拳技取奪人曹郎熱水管桑主沈博盛服先生四貉宿禽饕餮天開圖畫調侃聽政退翁挽代文道響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