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minister the affairs of State;hold court] 坐朝處理政務;主持國政
坐朝處理政務;執政。《禮記·玉藻》:“君日出而視之,退適路寝聽政。”《左傳·昭公元年》:“君子有四時,朝以聽政,晝以訪問,夕以脩令,夜以安身。”《新唐書·高祖紀》:“癸巳,立 秦王 世民 為皇太子,聽政。”《宋史·甯宗紀四》:“尊皇後為皇太後,垂簾聽政。”《清史稿·禮志七》:“於是仲冬月朔,帝奉兩宮皇太後禦 養心殿 聽政。”
"聽政"是漢語中具有曆史政治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統治者或掌權者處理政務的行為。從漢語詞典及曆史文獻角度可作以下三層解析:
一、本義溯源 "聽"在此作"治理、決斷"解,政即"政務"。《漢語大詞典》釋為"坐朝處理政務;執政",特指君主召見臣工議事的政治活動。《左傳·僖公九年》載"宋襄公即位,以公子目夷為仁,使為左師以聽政",印證其指代君主理政的初始含義。
二、制度形态 在封建政治體系中,"聽政"形成特定禮儀制度。《周禮·天官》記載"宰夫之職,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顯示周代已規範聽政的場所與流程。明清時期發展出"禦門聽政"制度,據《明會典》記載,皇帝每日黎明在乾清門聽取各部院奏章并作出批示。
三、延伸形态 隨着政治形态演變産生特殊用法:1. 垂簾聽政,指太後臨朝執政,如《宋史·禮志》"真宗即位,尊皇後為皇太後,禦承明殿垂簾聽政";2. 現代引申為"聽證會"等民主議政形式,《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收錄其"聽取各方意見處理政務"的當代釋義。
注:文獻來源參考商務印書館《漢語大詞典》、中華書局點校本《周禮》《宋史》等權威辭書與曆史典籍。具體制度細節可查證《中國政治制度通史》(白鋼主編)等專業著作。
“聽政”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聽”在此處并非單純指“用耳朵接受聲音”,而是引申為處理、決斷;“政”即政務、國事。這一用法源自古代漢語的語境延伸。
指帝王或攝政者上朝處理國家政務的行為,包含兩個核心動作:
需注意與“聆聽”的區分:
例如南宋陸遊“夜闌卧聽風吹雨”中的“聽”是感官行為,而“聽政”的“聽”是政治術語,強調權威性決策過程。
現代漢語中,“聽政”多用于曆史語境,但在法律領域偶見“行政聽政”等延伸用法(如行政處罰程式中的聽證)。
以上内容綜合權威典籍及語言學解析,完整來源可參考、9、1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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