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擊鐘奏樂的人。 清 龔自珍 《叙嘉定七生》:“其執業均也,笙詩鼓簧,而鎛人應於堂也。”
镈人是中國古代文獻中記載的複合型專業稱謂,其核心釋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職官屬性 《周禮·春官》記載"镈師掌金奏之鼓",表明镈人屬周代樂官體系,負責青銅樂器"镈鐘"的演奏與禮儀配合(來源:《周禮注疏》)。其職能包含"掌帥鼓人奏編鐘"等禮樂配合工作,需通曉雅樂規制與青銅樂器特性。
二、器物關聯 镈作為禮樂重器,《說文解字》釋為"大鐘,與鼓相和",其形制"平口橢體"的特征決定演奏需專門技法。镈人須掌握青銅樂器的擊奏技法與音律知識,在祭祀、宴飨等場合控制節奏韻律(來源:《中國古代樂器大典》)。
三、文化象征 镈人在禮樂制度中承擔"以和邦國"的教化職能,《禮記·樂記》載"鐘聲铿,铿以立號",其演奏技藝關乎禮制秩序的聲學表達。這種職能延續至秦漢樂府,形成獨特的宮廷音樂傳承體系(來源:《中國禮樂文化研究》)。
“镈人”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釋:
基本釋義
“镈人”指古代擊鐘奏樂的樂師。該詞出自清代龔自珍《叙嘉定七生》中的描述:“笙詩鼓簧,而鎛人應於堂也”,說明镈人在禮儀或音樂活動中負責擊鐘配合演奏。
構詞解析
使用場景
主要用于描述古代禮樂制度中的樂師角色,常見于文獻記載,現代漢語中已罕用。
注意區分
需與發音相近的“瘆人”(shèn rén,意為令人害怕)嚴格區分,二者在語義和用法上無關聯。
若需進一步了解“镈”的形制或古代禮樂制度,可參考《周禮·考工記》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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