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鞭殺。 魯迅 《且介亭雜文二集·田軍作<八月的鄉村>序》:“在南方呢,恐怕義軍的消息,未必能及鞭斃土匪,蒸骨驗屍, 阮玲玉 * , 姚錦屏 化男的能夠聳動大家的耳目罷?”
“鞭斃”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古語詞,其核心含義為“用鞭刑處死”。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3年版)和《辭源》(修訂本,2015年版)的記載,該詞由“鞭”與“斃”複合構成,其中“鞭”指代古代笞刑器具及行刑動作,“斃”取“死”之本義,特指通過持續鞭笞緻人死亡的行刑方式。
在清代司法文獻《刑案彙覽》(光緒刻本)中可見“鞭斃”作為法定刑罰的記載,多適用于私刑或奴隸懲戒場景。該詞常見于18-19世紀涉及邊疆治理的公文奏章,如《清實錄》載有邊疆将領對叛亂部衆“鞭斃示衆”的處置記錄,體現其作為震懾手段的特殊司法功能。
從詞源演變角度考察,《說文解字注》釋“鞭”為“驅也”,本為駕馭工具,後衍生刑具功能;“斃”在《爾雅·釋言》中訓為“仆也”,指向前傾倒的體态,引申為生命終結。二字組合形成的新詞,完整保留了古漢語單字詞的語義特征。
“鞭斃”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基本含義為“用鞭子抽打緻死”,屬于古代或舊社會的一種殘酷刑罰。以下為詳細解釋:
詞義解析
語境與用例
該詞多見于曆史文獻或批判性文學中。例如魯迅在《且介亭雜文二集·田軍作<八月的鄉村>序》中提到:“鞭斃土匪”,用于揭露舊社會司法暴力的殘酷性。
延伸意涵
除字面意義外,該詞常被借喻為對強權鎮壓的諷刺,反映特定曆史背景下民衆對暴政的批判态度。
注意:現代漢語中此詞已極少使用,多作為曆史或文學研究中的特定表達。如需更多例句或來源,可查閱《漢語辭海》《查字典》等工具書。
哀惜把滑拜惠笨滞鼻翼不白餐風咽露岔流倡呼禅栖客吵翻趁興重陽落帽膽大如鬥刁鬥森嚴發揮方正不阿拊弦幹莫供花溝中瘠裹挾酣酺橫吹鴻胪正間隔號鲛韅窘迫揩布刊定苦月累墜靈幢流氓倫敍貌望明礬鷗鹭盟抛廢敲訂傾頽耆頤全卦子肉食者鄙沙嗄尚氣賞析神休食錢爽邁束身死難攤書同節兔楮土公武試烏文先祀顯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