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procuratorial work]∶檢審被檢舉的犯罪的事實
(2) [examine]∶檢查;稽查
(1).檢舉稽查;考察。《後漢書·百官志五》:“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檢察。民有善事惡事,以告監官。” 宋 沉括 《夢溪筆談·象數二》:“國朝置天文院於禁中,設漏刻、觀天臺、銅渾儀,皆如司天監,與司天監互相檢察。” 章炳麟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今天下四萬萬人之材性, 長素 豈嘗為其九品中正,而一切檢察差第之乎?”
(2).特指審查被檢舉的犯罪事實。如:檢察和審理案件。
(3).察找,尋找。《晉書·曹摅傳》:“時天大雨雪,宮門夜失行馬,羣官檢察,莫知所在。”
“檢察”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其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檢舉稽查與考察
指通過查看、核實等方式進行監督,如《後漢書》記載的“以相檢察”,強調對民事善惡行為的監督。
審查法律事實
特指對犯罪事實的核查,例如“檢察和審理案件”,常見于司法領域,如檢察院對職務犯罪、刑事案件的調查。
在現代法律體系中,“檢察”專指檢察機關(人民檢察院)的職能,包括: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職能,可參考《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或相關司法案例。
《檢察》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指監察、審查。
《檢察》的部首是扌(手),由手字旁和佥(把兩隻手擺在胸口相疊)組成。
《檢察》的總筆畫數為11劃。
《檢察》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古文觀止》中,意為監視、審察。
在繁體字中,《檢察》的寫法為檢察。
在古代,漢字《檢察》的寫法為檢察。
他是一位高級檢察官,負責調查和審查犯罪案件。
- *********
- 檢察長
- 檢察官
- 監察*********
審查、監察、察看、監視
放任、縱容、放過、疏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