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他人稱自己的父親。 清 王引之 《經傳釋詞》卷一:“家大人曰:允,猶‘用’也。”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話》卷二:“今年歸裡,質之家大人,雲:於故籍亦無可徵。”
“家大人”是漢語中一個傳統稱謂,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但核心意義較為明确:
指對他人稱呼自己的父親。該詞主要用于古代文人或正式場合,常見于清代文獻,例如:
部分文獻(如)提到可引申為“家庭中地位高、有決策權的人”,但此用法在權威典籍中較少見,更多見于現代網絡釋義。
“家”字在古漢語中常用于謙稱親屬,如“家父”“家慈”等,“家大人”延續了這一構詞邏輯,通過“家+尊稱”表達對父親的敬稱。
現代漢語中該詞已不常用,多出現在曆史文獻或仿古語境中。如需表達類似含義,建議使用“家父”等更通用的稱謂。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漢典、清代典籍及語言學考據資料(來源:),若需進一步考證原始文獻,可查閱《茶餘客話》《經傳釋詞》等古籍。
《家大人》是一個成語,用來形容一個家庭中的主事者或家長。這個詞在漢語中有着特定的含義。
《家大人》這個成語的拆分部首是“宀”和“人”,部首分别代表“宅”和“人”,而宅人又是指家庭中的人。
按照筆畫來拆分,《家大人》共由9個筆畫組成,分别是宀(3畫)、口(3畫)、亻(2畫)、大(3畫)。
《家大人》這個成語源自于古代,具體的出處目前無法考證。在繁體字中,這個成語的寫法是「家大人」。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家大人》這個成語的古時候寫法是「家大阮」。其中,“阮”在古代是人名的代詞,表示家中的主事者或家長。
1. 大家出門參加活動,家大人負責鎖好門窗,确保家裡安全。
2. 爸爸是我們家的家大人,負責管理家裡的事務。
家長、家庭、家務、家事
家長、家主
家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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