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作非為。《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十:“世人決不可戲而不戲,胡作亂為。” 孔厥 袁靜 《新兒女英雄傳》第四回:“ 張金龍 在新政權底下,不能胡作亂為,也收心多了。”
“胡作亂為”是一個漢語四字短語,通常指人不顧法紀、道德或常理,肆意做出破壞性、不合理的行為。雖然該詞并非标準成語(更常見的近義成語是“胡作非為”),但可通過字面拆分理解其含義:
基本釋義
近義詞對比
反義詞
使用場景
多用于批評個人或群體違法亂紀、擾亂秩序的行為,例如:“這群人仗勢欺人,在村裡胡作亂為,最終被法律制裁。”
注意:若需更嚴謹的表達,建議使用标準成語“胡作非為”。兩者的核心區别在于,“胡作非為”是固定成語,而“胡作亂為”屬于口語化變體,需根據語境判斷是否適用。
胡作亂為,指胡亂行動,胡亂做事,沒有規則、紀律和條理。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胡”,“作”,“亂”,“為”。“胡”是胡亂、糊塗的意思,作為部首,表示與胡亂相關。而“作”則表示行動、做事,亂表示沒有秩序、混亂,為表示目的、作用。“胡作亂為”的意思是指胡亂行動、做事的行為。
“胡作亂為”一詞來源于中國古代的文獻中,最早見于魏晉時期文學家陶淵明的《歸園田居·其二》:“居耕具具,處機事事,怵惕恐恐,來往無緒。胡作亂為,一往情深。”這句詩中使用了“胡作亂為”來指代胡亂行事的意思。
在繁體字中,“胡作亂為”保持了與簡體字相同的拆分部首和筆畫。“胡”字的繁體形式是「胡」,而“作”字的繁體形式是「作」,亂字的繁體形式仍然是「亂」,為字的繁體形式是「為」。
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漢字有所不同。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是由上而下、由左而右,并且沒有标點符號。所以,“胡作亂為”在古代的書寫形式是「胡作 亂為」。
以下是一些使用“胡作亂為”的例句:
組詞:胡亂、胡鬧、作為、作風、亂象、亂世、為人。
近義詞:不守規矩、胡攪蠻纏、胡來。
反義詞:有條不紊、守紀律、按部就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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