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press sympathy for;condole with sb.] 對死者家屬表示同情的行為或語言
亦作“ 慰喭 ”。1.謂對遭喪事者的慰問。《魏書·蕭寶夤傳》:“ 寳夤 居處有禮,不飲酒食肉,輟笑簡言,一同極哀之節。 壽春 多其義,故皆受慰唁。”《資治通鑒·梁武帝天監元年》引作“慰喭”。 清 戴名世 《恭紀睿賜慈教額序》:“歲乙酉,聞母 劉太夫人 訃。維時天子暨東宮皆雲嗟悼,所以慰唁賙卹之者甚至。”
(2).安慰,慰勉。 元 袁桷 《車行二十八韻》:“詩成紀勞勷,旅次時慰唁。” 清 唐孫華 《送宮恕堂北上》詩:“慰唁殷勤問起居,兼有新詩邀我和。”
“慰唁”是由“慰”與“唁”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專指對遭遇喪事者進行吊唁與安慰的行為。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該詞包含雙重含義:一為通過言辭表達對逝者的哀悼,二為通過具體行動撫慰生者的悲痛情緒。
從語用特征分析,該詞多用于正式場合,常見于書面表達及禮儀文書中。其情感指向具有明确針對性,既包含對生命消逝的悼念,又強調對在世親屬的心理疏導。古代文獻中“吊生曰唁,吊死曰吊”(《古代漢語詞典》)的記載,清晰揭示了該詞區别于普通慰問的特殊性。
現代漢語使用中,“慰唁”常與“哀悼”“吊唁”形成近義關系,但更側重情感撫慰的持續性。在禮儀實踐中,既包含敬獻花圈、撰寫唁電等物質載體,也涵蓋陪伴守靈、協助治喪等行為支持,構成完整的喪葬關懷體系。
“慰唁”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wèi yàn,注音為ㄨㄟˋ ㄧㄢˋ,主要用于表達對逝者家屬的同情與慰問。以下是詳細解釋:
情感與行為
指通過語言或行動對喪親者表示同情、安慰。例如官方場合中,常用“緻電慰唁”或“派員慰唁”等表達形式。
詞源與構成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魏書》《資治通鑒》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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