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監察軍務的官員。 唐 谷神子 《博異志·馬侍中》:“莫欲謁護戎否?若謁,即須先言,當為其歧路耳。” 宋 何薳 《春渚紀聞·躍魚見木石中》:“ 徐州 護戎 陳臯 供奉,行田間遇開墓者,得瑪瑙盂。”
“護戎”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及解釋如下:
“護戎”是古代軍事體系中的監察官職,職能類似現代軍隊的督察角色,多見于唐宋文獻。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或曆史背景,可參考《博異志》《春渚紀聞》等古籍。
《護戎》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保護戎族。戎族是中國古代北方民族的一支,也是中國曆史上的一個重要部族。
《護戎》這個詞的部首是手旁(扌),它的總筆畫數是8。
《護戎》這個詞出自《史記·孟子荀卿列傳》:“馮去疾曰:‘齊不急于征楚,而急于護戎,是舍長取短也。”
《護戎》的繁體字為「護戎」。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護戎》的古體寫法為「護箬」,其中「箬」是指箬榼,是一種象征戰争的兵器。
1. 在古代,武士的職責就是護戎,保護國家和人民。
2. 這部電影講述了一位将軍為了護戎,孤身一人勇敢戰鬥的故事。
3. 護戎并非隻有軍人的責任,每個公民都有責任為國家的安全和穩定做出貢獻。
1. 護衛:保護并警戒的人或力量。
2. 護身:保護自己的安全和身體。
3. 護航:保護船舶或飛機等行駛過程中的安全。
1. 保衛:指為了保護某一對象而采取行動。
2. 保護:指通過各種手段來确保某一對象的安全。
3. 照顧:指關心、照料他人的需要和安全。
侵略:指以武力或欺騙的手段侵犯、攻擊他人的領土和權益。
破壞:指故意破壞、毀滅他人的安全、事物或利益。
放棄:指主動或被迫抛棄、不再保護某一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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