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指情況怪異、原因不明的火災。《宋史·五行志二下》:“ 紹興 三十二年, 建昌軍 新城縣 有巨室,篋中時有火光,燔衣帛過半而篋不焚,近火孽也。”
"火孽"一詞在現代漢語詞典及權威古籍中均無直接收錄,其含義需從構詞法和文化語境進行解析:
《說文解字》釋為「毀也,南方之行,炎而上」,本指燃燒現象,引申為災難(如火災)、燥熱病症或激烈情緒。
《康熙字典》注「庶子也,又妖孽、災殃」,原指非正妻所生子嗣,後演變為災禍、邪祟之義(如"妖孽""孽障")。
組合釋義:
"火孽"可理解為由火引發的災禍或象征不祥的火象,屬複合型文化概念,非現代漢語常用詞。
見于《漢書·五行志》"火失其性則為災"的谶緯思想,将異常天火(如隕石、野火)視為天譴,稱"火孽"以示天罰。
道藏《靈寶玉鑒》載"火孽"為五行災厄之一,需行"禳火醮"儀式化解,指向火災或熱疾之厄。
《黃帝内經》提出"火郁發之",清代《醫宗金鑒》将内熱攻心、癰疽等症歸為"火孽熾盛",喻病理之火肆虐。
偶見于文學作品隱喻:
注:因"火孽"屬生僻文化詞,釋義基于古籍用例推演,實際運用需考據具體語境。主流辭書未單列詞條,故未提供鍊接。
“火孽”一詞的含義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火孽指古代對原因不明、現象怪異的火災的特殊稱謂,特指那些無法用常規邏輯解釋的異常火情。如《宋史·五行志》記載的案例:某富戶箱中衣物無故自燃,但箱子本身完好無損,這類事件即被歸為火孽。
漢字解析
引申含義
現代語境中,該詞有時被擴展用于比喻事态發展失控或引發嚴重後果的問題,例如“這場輿論風波已成火孽”(需注意此為少數語境下的文學化表達,非标準用法)。
使用場景
主要出現在曆史文獻、古典文學或玄學讨論中,現代日常用語已極少使用。學術研究時需結合具體文獻語境理解,如《宋史》将其歸類為「五行志」中的異象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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