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都察院公文存檔的副本。《清會典事例·都察院十七·史書錄書》:“凡紅本發鈔後,本科别録二通,供史官記注者曰史書,存儲科署以備編纂者曰録書。”
“録書”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lù shū,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差異,但主要指向以下兩種解釋:
根據權威文獻記載,“録書”特指清代都察院存檔的公文副本。具體指紅本(皇帝批閱過的奏章)發鈔後,由相關機構謄錄兩份,其中一份作為存檔備案的副本,稱為“録書”。這一用法在《清會典事例》中有明确記載,屬于曆史行政術語(、5、6均提及此釋義)。
在非專業語境中,“録書”可拆解為“録”(記錄、抄寫)與“書”(文字、書籍),組合後引申為對書籍内容的記錄或整理,例如摘抄要點、編纂成冊等(提出此解釋,但未見于權威典籍)。
建議在學術或曆史研究中優先采用第一種釋義,日常語境中可根據需要選擇廣義解釋。
「録書」是一個漢字詞,由「録」和「書」組成。它的部首是「金」和「言」。
「録」的部首是「金」,它有十五個筆畫。它的意思是記錄、記載。在古時的漢字寫法中,「録」是由「金」和「呂」組成,形狀像一把刻字的刀。
「書」的部首是「言」,它有四個筆畫。它的意思是文字、書籍。在古時的漢字寫法中,「書」是由「迂」和「口」組成,形狀像一個人從嘴巴說話的樣子。
「録書」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最早出現在《晉書·王衍傳》這本古代文獻中。它的意思是記錄下來的書籍,指的是被記載、記錄下來的著作。
在繁體字中,「録書」的寫法為「錄書」。繁體字通常在台灣、香港、澳門等地使用。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録書」的寫法稍有不同。「録」的刀旁有一個額外的橫畫,而「書」的「迂」部分則是由兩個豎畫組成。
以下是一些關于「録書」的例句:
1. 學者們正在研究這些古代「録書」,以了解古代文化。
2. 這本「録書」記錄了古代的曆史事件和傳說。
一些與「録書」相關的組詞有「録音」(記錄聲音)、「録像」(記錄影像)等。
與「録書」意義相近的詞語包括「記載」、「記錄」等。
與「録書」意義相反的詞語包括「删除」、「擦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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