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京都及其周圍地區。 晉 皇甫谧 《<三都賦>序》:“而卻為 魏 主述其都畿弘敞豐麗,奄有諸華之意。” 唐 白居易 《議罷漕運可否策》:“然都畿所理征賦不充,故歲漕 山 東穀四百萬斛,用給京師。”《新五代史·前蜀世家·王建》:“ 唐 室多故,東方諸鎮,兵接都畿,公當歸相天子,靜中原以固根本。”
(2). 唐 道名。轄今 河南省 西部。《新唐書·地理志一》:“ 開元 二十一年,又因十道分 山南 、 江南 為東西道,增置 黔中道 及 京畿 、 都畿 ,置十五採訪使。” 清 顧祖禹 《讀史方輿紀要·曆代州域形勢·唐》:“ 明皇 增飾舊章,分十五道,曰 京畿 ,曰 都畿 ……曰 嶺南 。”原注:“ 都畿 ,治 東都 , 河南 陝 、 汝 、 鄭 、 懷 等州屬焉,分 河南 道置。”
“都畿”一詞的含義可從曆史語義和行政區劃兩個層面解析,結合多來源信息綜合如下:
“都畿”原指國都及其周邊地區,由“都”(國都)和“畿”(京畿,即都城管轄範圍)組合而成。這一概念最早可追溯至周朝,後泛指曆代王朝都城所在的核心區域。
唐代“都畿道”
唐開元二十一年(733年),朝廷将全國劃分為十五道,其中“都畿道”以洛陽為中心,管轄今河南省西部的陝州、汝州、鄭州、懷州等地。其範圍與“京畿道”(長安周邊)并列,成為重要的行政分區。
詞義擴展
晉代文獻如皇甫谧《三都賦序》中,“都畿”已用于描述京都的宏大規模,如“都畿弘敞豐麗”。此後該詞逐漸演化為對重要城市地位的比喻,現代語境中可指代具有核心影響力的都市區域。
“畿”單獨使用時,特指國都附近的直轄地區(如“畿輔”),而“都畿”更強調都城與周邊行政一體化的概念。唐代的“都畿道”則是這一概念的制度化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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