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映某類事物中每一個對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種性質的判斷。如“所有金屬都是導電體”、“一切客觀規律都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全稱判斷一般有全稱量項,但在表達時也可以省略。
全稱判斷是邏輯學中的基礎概念,指對某一類事物的全部個體進行斷定的命題形式。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定義,其核心特征在于使用"所有""每一個""凡是"等全稱量詞,強調判斷對象的周延性。例如"所有金屬都導電"這一命題中,"所有"限定了"金屬"這一概念外延的全體成員。
從結構上看,全稱判斷由主項、謂項、聯項和量項四部分組成。金嶽霖在《形式邏輯》中指出,主項代表被判斷對象的類别,謂項表示性質或關系,聯項(如"是"或"不是")連接主謂項,量項則通過全稱量詞限定範圍。這種判斷形式在科學定律、數學定理等需要普遍性陳述的領域具有重要應用價值。
《中國大百科全書·哲學卷》特别強調全稱判斷與特稱判斷的本質區别:前者要求主項所指代的概念必須完全包含在謂項範圍内,若存在例外情況則命題不成立。如"所有天鵝都是白色的"這一判斷,在發現黑天鵝後即被證僞。這種嚴格的周延性要求,使其成為構建嚴謹邏輯體系的重要基礎工具。
全稱判斷是邏輯學中的一種基本判斷類型,指對某一類事物的全部個體做出斷定的命題。其核心特征是覆蓋主項所指的所有對象,常用形式為“所有S都是P”或“所有S都不是P”。以下是詳細解釋:
形式表達:
符號邏輯:
用全稱量詞($forall$)表示“所有”,連接主項(S)和謂項(P)。
覆蓋全體性
斷言主項所指類别的每一個成員都符合謂項描述,如“所有人都會呼吸”排除任何例外。
真假條件
與特稱判斷的區别
特稱判斷(如“有些S是P”)僅斷言部分對象,而全稱判斷要求無例外。
科學定律
如“所有金屬都導電”,通過全稱形式表達普遍規律。
邏輯推理
在三段論中作為大前提,例如:
數學定理
如“所有質數大于1”,通過全稱命題定義數學對象的性質。
通過以上分析可見,全稱判斷是邏輯推理和知識體系構建的重要工具,但其嚴謹性依賴于主項範圍的明确性和反例的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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